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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99)
印华组织要求复审14含歧视性法规
● 雅加达通讯员余歌沧报道
瓦希德总统最近连续发出有关将废除所有歧视华人法规的谈话后
,印尼有代表性的华人组织之一的印华百家姓协会中央理事会已快马
加鞭,总结出计有14项含有歧视性的法规。
这些法规都是荷兰殖民地时代至苏哈多时代所颁发的,该会近日
已上书最高法院,要求重新检讨(复审)这些法规。这些法规其中大
部分是针对华人而发出的。
该会发出亲由主席熊德怡退休准将和秘书赖永贵签署的新闻公报
指出,这些法律有违基本人权及进行种族歧视,与目前的民主改革精
神背道而驰,希望最高司法单位复审后,作速加以废除。
据指出,这14项法规如下:
(一)有关欧洲民族民事登记的1849年第25号条例;
(二)有关东方华族民事登记的1917第130号条例;
(三)有关回教信徒印尼原住民民事登记的1920年第51号条例;
(四)有关基督教信徒印尼原住民民事登记的1933年第5号条例;
(五)有关华人秘密组织的1909年第25号和1917年第497及171号
条例;
(六)有关解决华人问题基本政策的内阁主席团1967年第37号政
令;
(七)有关华人问题的内阁主席团1967年第6号通告;
(八)有关华人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的1967年第14号总统政令;
(九)有关成立华人事务参谋处的1967年第15号总统政令;
(十)有关整顿华人庙宇的内政部长1985年第455-2-360号政令;
(十一)有关华人问题统筹委员会的国家情报局长1978年第31号
决定书;
(十二)关于禁止华人印刷品进口、发行及买卖的商业部长1978
年第286号决定书;
(十三)有关向小商发放投资贷款的印尼银行总裁1973年第6号
通知;
(十四)有关禁止印刷与发行华人书刊及广告的新闻部长1988年
第2号政令。
据了解,该协会向最高法院提出的申诉中,未包括其他如把中国
(Tiongkok)和中华(Tionghoa)改称为(Cina),以及规劝华人改名换姓
的法规。
据此同时,最近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二大回教团体穆罕默德传
教会,已敦促政府正式承认儒家学说,对该学说信仰者提供合法的地
位。瓦希德总统日前在北京访问时曾表示,政府将承认印尼孔教会的
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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