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99)

印华组织要求复审14含歧视性法规

● 雅加达通讯员余歌沧报道
  瓦希德总统最近连续发出有关将废除所有歧视华人法规的谈话后 ,印尼有代表性的华人组织之一的印华百家姓协会中央理事会已快马 加鞭,总结出计有14项含有歧视性的法规。   这些法规都是荷兰殖民地时代至苏哈多时代所颁发的,该会近日 已上书最高法院,要求重新检讨(复审)这些法规。这些法规其中大 部分是针对华人而发出的。    该会发出亲由主席熊德怡退休准将和秘书赖永贵签署的新闻公报 指出,这些法律有违基本人权及进行种族歧视,与目前的民主改革精 神背道而驰,希望最高司法单位复审后,作速加以废除。   据指出,这14项法规如下:   (一)有关欧洲民族民事登记的1849年第25号条例;   (二)有关东方华族民事登记的1917第130号条例;   (三)有关回教信徒印尼原住民民事登记的1920年第51号条例;   (四)有关基督教信徒印尼原住民民事登记的1933年第5号条例;   (五)有关华人秘密组织的1909年第25号和1917年第497及171号 条例;   (六)有关解决华人问题基本政策的内阁主席团1967年第37号政 令;   (七)有关华人问题的内阁主席团1967年第6号通告;   (八)有关华人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的1967年第14号总统政令;   (九)有关成立华人事务参谋处的1967年第15号总统政令;   (十)有关整顿华人庙宇的内政部长1985年第455-2-360号政令;   (十一)有关华人问题统筹委员会的国家情报局长1978年第31号 决定书;   (十二)关于禁止华人印刷品进口、发行及买卖的商业部长1978 年第286号决定书;   (十三)有关向小商发放投资贷款的印尼银行总裁1973年第6号 通知;   (十四)有关禁止印刷与发行华人书刊及广告的新闻部长1988年 第2号政令。   据了解,该协会向最高法院提出的申诉中,未包括其他如把中国 (Tiongkok)和中华(Tionghoa)改称为(Cina),以及规劝华人改名换姓 的法规。   据此同时,最近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二大回教团体穆罕默德传 教会,已敦促政府正式承认儒家学说,对该学说信仰者提供合法的地 位。瓦希德总统日前在北京访问时曾表示,政府将承认印尼孔教会的 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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