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今年前半年遭逮捕非法外劳增加

(2001-08-16)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版于8月8日刊登的吴敬诚读者投函《我的客工亲友的遭遇》:

  人力部对雇用非法劳工的问题,采取严厉的态度。我们要提醒雇主,不要聘用没有工作准证的外劳。希望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国工人,必须拥有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

  根据外劳雇用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Workers Act),被判雇用一个非法劳工的初犯者,将面对相等于24至48个月的外国劳工税的罚款和/或长达12个月的监禁。至于重犯者,除了罚款以外,还将面对强制性的1至12个月的监禁。

  人力部定期进行检查,以应对雇用非法劳工的问题。在今年的头6个月,我们总共进行了1239次检查,并逮捕了1910个外国非法劳工。另外,有321名雇主因为雇用非法劳工,被控上法庭。去年,我们进行了2196次检查,并逮捕了2615个外国非法劳工。和去年同时期比较,我们在今年的首6个月,加强了执法行动,被捕的外劳数目因此增加了。

  人力部将继续加紧执法行动,并联合警察部队、移民厅、环境发展部和其他部门,取缔非法雇用的活动。我们也会继续举办有关雇用外劳条例的研讨会,鼓励各行各业的雇主自律,不要聘用非法劳工。

  任何人如果知道雇用非法劳工的事件,可以打电话438-5122通知人力部,也可以写信到劳工稽查处,地址是120 Kim Seng Road, Singapore 239436。

  我们感谢吴读者的反映。

  人力部常任秘书复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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