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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力争3年内国企下岗人员全部再就业
福建省力争3年内国企下岗人员全部再就业

(2006-05-25)

  福州日报讯(记者李白蕾)福建省将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尚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只要有就业能力的都能就业。还要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实现城乡统一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这是省政府昨天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福建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时传出的信息。

  在扶持国企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同时,福建省还将认真研究下岗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社保补贴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农村实施就业扶贫工程中,除了进行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还要依托乡镇、村基层组织,建立实训基地,落实农民工转移培训、就业两项补贴,实现培训率达90%以上,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

  保障农民工权益还有新做法。一方面要鼓励农民工按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煤炭、建筑等为重点行业,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扩大覆盖面;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不同类型,设计不同的保障方式,分类、逐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另外,福建省还要在全省开展劳动合同3年专项行动,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成立协会开展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小时工资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联合早报》
(编辑:黄秀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