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办机构:联合早报
支持机构:新加坡教育部
协办机构:新加坡中学华文教师会、新加坡华文教师总会
2. 宗旨:
2.1 提高学校华文教师的教学效益
2.2 鼓励华文教师自行设计生动有效的教案
2.3 鼓励华文教师分享教学方法与心得
2.4 激发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从而提高华文教学的水平
3. 参加资格:国家体系学校内所有在职的合格华文教师。
4. 内容:
4.1 以新加坡华文教学内容为主,包括课文教学、写作教学、说话教学、听力教学等。
4.2 以两节课为准:小学60分钟;中学70-80分钟; 高中、初院90-100分钟
5. 形式:
5.1 分个人与小组两个组别。小组人数以5人为限。
5.2 每位教师所参加的组别与次数不受限制,但是同一组别 内只有一次获奖机会。
5.3 所有参加 作品须附上填好的参加 表格,教案及软件各一份。主办单位对于参加 作品之遗失或损毁概不负责。
5.4 所有参加 作品必须是教师的原创作品,曾参赛或发表过的作品恕不接受。
5.5 主办单位保留所有参加 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包括展示、修改、出版等 。
6. 评选标准:以能配合客观教学条件、富有创意并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的教案为准。
7. 评判团:由联合早报、教育部代表及教育界知名人士组成。
8. 奖励:
8.1 主办单位将按组别,从所呈交的作品中,各挑选出3份, 颁予杰出教案设计奖 。
8.2奖品:
个人:奖金500元,奖杯一座及参加特别组织的中国教育考察团。
小组:奖金 1000元,奖杯一座,每位组员奖状一 份及选派 一名代表参加特别组织的中国教育考察团。
9. 呈交作品截止日期:2004年3月31日
10. 询问与呈交:请把参加表格、参加作品、所有附件及软件交至:
The Secretariat
National Outstanding Chinese Language Lesson Plan Awards
2004
C/o Projects Department
Chinese Newspapers Division
Singapore Press Holdings
1000 Toa Payoh North
4th Floor, Podium Block
Singapore 596714
Tel: 6319 1001 Fax: 6319 8114
11. 本章程若有未尽善处,工委会有权增删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