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天(7月6日)正式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这是中国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首次提出了“数据权益”保护,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上述条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涵盖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方面内容,条例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并重,包括禁止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并对相关问题给予重罚。
在数据获取方面,条例规定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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