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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下的是一幢楼,需要扶正的是一个地产行业
倒下的是一幢楼,需要扶正的是一个地产行业
[7321] (2009-07-02)
上海一幢在建13层楼房整体倒塌了,不管是出于什么事故原因,对于购买了该楼房的准业主来说,都是不幸中的万幸,毕竟,虽然楼房倒塌造成了一名工人死亡,但由于这幢房子还没有交付,否则,人员伤亡将难以想象。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及时倒塌的楼房,反过来也为维护业主的权益起到了间接的帮助作用。
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因为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一个社会事件”也就是说,有了政府的介入后,准业主们不管是选择退房、还是经济赔偿的问题,相信都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但对于更多楼房质量等明显或隐性问题的个案来说,恐怕就不那么容易维权了。
按说,作为购房者,当然希望按照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的正常程序进行收楼,但目前相当多开发商,却不管房子是否有问题,仍然让购房者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说。而现实经验告诉我们,一旦购房者收楼后,再要求开发商处理房子存在的问题,开发商极有可能一拖再拖,从而让购房者劳心劳力。
如笔者的一位同事,在广州某著名楼房购一套商品房,前不久,当他按合同约定时间去收楼的时候,却发现这套处于最顶层的楼房,整个装修情况与合同载明装修标准有所不符,更可怕的是,墙体多处存在裂痕、漏水、墙面有空鼓的严重现象,逐要求开发商整改。然而,不管他如何据理力争,开发商始终以总总借口为由,一再要求同事先办理收楼手续,并坚称只有先收楼才可以尽快把问题解决。
而在开发商设立的格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形形式式的霸王条款更是屡见不鲜,尤其是部分开发商,就算是购房人发现了合同中的问题,也不允许购房人提出不同的修改意见,甚至,哪怕是合同中的一字也不允许修改,所谓的“合同”,购房者却只有签字的份。开发商之所以敢于这样傲慢,如果说这固然有开发商与普通购房者交易地位极不平等、信息严重不对称以及有关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所造成的话,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难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没有责任?
综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开发用地征用、商品房质量、买卖交易、办理房证等各个环节,都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其中,既有开发商的单方面原因,也有开发商与相关利益部门之间的相互勾结。如根据最新的消息透露,此次上海在建楼房倒塌的开发商,就有多名股东与当地政府官员同名同姓;而之前不少贪官的倒下,也是因为与房地产建设项目腐败有关,便是最好的证明。可见,之所以房地产市场一直来没有得到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确实与地方政府利益、官员腐败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不作为有关。以至,面对只涨不降的高房价,当有政府官员公开表示自己也买不起房的时候,虽然说的都是大实话,而老百姓却不买帐,相反,纷纷借官员买不起房的言论进行口诛笔伐。
因此,当有人把在建楼房倒塌称为目前房地产乱象写照的时候,想到当年牺牲了一个孙志刚,换来《收容制度》的废除;而最近重庆公交车燃烧,也在全国各地引起了对公交车安全的大检查和思考。不知这次在上海倒下了一幢楼,是否会取得“孙志刚事件”的效应,也对目前房地产业的种种乱象来一次大力整顿和扶正的作用!
作者:李文杰(媒体人)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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