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保持公共场所清洁是集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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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25日刊登的罗惠读者投函《垃圾满地谁之过》和7月26日刊登的沈文凤读者投函《不能任由牛车水变垃圾场》:

我们感谢罗女士和沈女士的投函。

我们同意,在维护新加坡的高度清洁和公共卫生方面,每个人都有责任,令我们感到鼓舞的是,许多人负责任地将垃圾扔进垃圾桶,一些人甚至参与捡垃圾活动。不幸的是,仍有一些人不负责任,乱扔垃圾,因此国家环境局会继续展开执法工作。

环境局正与惹兰勿刹市镇理事会、新捷运(SBS Transit)、购物商场和食品零售商等相关机构和利益攸关者合作,改善和加强牛车水的清洁检查工作。其他措施包括增设垃圾桶,在显眼的公共地方挂上宣导横幅,以及安排社区志愿者教育公众如何妥善处理垃圾。

对于乱抛垃圾者,当局会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根据《环境公共卫生法令》,乱抛垃圾初次被控并罪成者,最高罚款额为2000元;第二次罪成者的最高罚款额为4000元;第三次或以上被定罪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法庭也可发出劳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要求违法者清理公共场所,最长12个小时。

我们需要社会大众的支持,以培养集体责任感和建立积极的社会规范。请为大家着想,妥善使用垃圾桶,保持新加坡的清洁。

(国家环境局 环境卫生行动司司长 张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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