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漏水维修费分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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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月25日的《联合早报·交换站》读到一篇读者投函《天花板漏水维修费分担有欠公平》,我也想分享我的经验和沮丧。


我是义顺的居民,我们这一座组屋在2018年8月左右进行家居改进计划(Home Improvement Programme,简称HIP)。在进行HIP之前,我家厕所天花板已出现漏水现象,但是楼上屋主决定不选择HIP工程的厕所地板修复,而是自己找外面的承包商修理。


我知道这件事后,非常清楚地告诉建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我不赞成楼上屋主的这个做法,因为和HIP工程采取的修复方式相比,其他修补漏水的办法,例如灌注法(Flood Infusion)或化学灌浆注入法,效果都是暂时性的。这意味着如果一年后我的单位再次发生天花板漏水问题,我得承担楼上维修费用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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