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建屋局没获许可却扣除HIP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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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交流站》10月13日刊登了我的投函《天花板漏水维修费分担不公平》,可是没看到建屋发展局的答复。事实上,我的组屋在进行家居改进计划(简称HIP)的过程中,还面对其他问题。


我的组屋在2018年8月完成HIP后,我因为两个关键问题,和建屋局沟通超过一年,但是都没得到合理回复。第一,为什么我楼上单位的地板虽然有明显的漏水现象,但当局还是允许屋主进行只有暂时效果的漏水修补方法?第二,建屋局和HIP承包商为什么在居民没签署接受HIP工程的情况下,从屋主的公积金户头扣除工程费?


我的组屋完成HIP后,我已清楚告承包商,我不赞成楼上单位对地板漏水的修复方法,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之前,我们不会签署接受工程完工。可是在2020年3月,我收到HIP承包商的来信,通知我建屋局已经从我父亲的公积金户头扣除了工程费用。建屋局没经过我父亲的授权或同意扣减费用,让我非常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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