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惨案专辑

(28/6/00)

追求人生目标并没有错

不管你是国内同胞,抑或海外华人,应该懂得凡事以事论事,不要人云亦云,甚至借这种话题,发泄对国家、对社会、对本民族的不满。太荒唐!

事实应该是:偷渡也好,外出谋生也吧,人们的主观目标本身并没有错。懂得历史的人们应该记住:世界上华人最集中“南洋”,也就是说新马泰及周边国家的华人群体中,有几个人的先辈(最早不过五代人,最晚的想大多还在世)不是“偷渡”离开中国本土,或逃难、或谋生、或跟随先去的人?!只不过,那个兵慌马乱的年代,国家间主权意识不像现在,否则,你们当中的98巴仙的人不也被遣返回中国吗?!。

所以我说,只要你是中国人、是华人,留着点良知,不要对世界上大事小事都爱放空炮。说这种话题我想我很有发言权,我父亲只有两兄弟,大哥在马来西亚割橡胶,常眠于南洋;家父13岁参加中国革命,受国民党清剿,16岁的孤儿,跑到海口的老钟楼,买张船票挤上破船几天几夜漂流到了新加坡,到马六甲不久参加马共人民抗日军,在南洋的森林里打了几年日本鬼,新中国成立,丢下妻儿,只身返国,参加解放海南岛。。。

我现在也是东盟国的公民,我也是偷渡出去的,当年第一次偷渡,我才15岁,没成功,倒被警察怀疑我加入了境外特务组织,审了我半天,让我那半辈子戎马生涯的老爹看着欲哭无泪。从1977年到1985年,我每年都因偷渡被拘留,每次一关就是几个月,被边防部队毒打过、被送过劳教,我闯进过某国大使馆,因我流畅的对方国家语言使得人家大为赞许,现在我才倒过来谢天谢地——要是这个国家是美帝国主义,我不成了吴弘达、魏京生的先祖了吗?

要说的很多,但归纳几句:同胞们追求更高效率的人生目标没有罪过,“蛇头”也好,“蛇尾”也罢,我们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理想中的人生,只是千万记住:当今是法制社会,已经不是清末、民国时期,伟大的祖国也不再是是非颠倒、人人自危的“文革”那些岁月,我们应该力求合情合理合法的去争取我们的权利。补充一点:中国人不怕死,只要是福州、温州地区的人,明知路途有艰险,越是艰险越向前——这是这些地区的传统文化吧。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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