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艺人阮民安仇警洗黑钱判囚2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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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流行男孩乐队“E-Kids”前成员阮民安因犯煽动叛乱和洗钱罪,被香港法院判入狱26个月。(阮民安脸书)
香港流行男孩乐队“E-Kids”前成员阮民安因犯煽动叛乱和洗钱罪,被香港法院判入狱26个月。(阮民安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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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歌手转型为社会运动人士的香港流行男孩乐队“E-Kids”前成员阮民安,在承认煽动叛乱和洗钱罪后,星期四(8月31日)被香港法院判入狱26个月。

综合《明报》、香港01、中新社、法新社等报道,43岁的阮民安被指用社交媒体发文诅咒警员和法官、宣扬港独等言论。他也与妻子张倚雯捏造“暴动少女A”并撰写情节筹款,涉及约72万港元(12万4000新元),然后把部分款项转入自己的马会户头用来赌博。

法官练锦鸿斥责阮民安以道德勒索其他人用金钱支援其他犯法者,目的显然是借此令香港社会不能以现行结构继续运作,有意把香港分裂出中国,属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其刑责及刑期也应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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