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龙:未核准海洋法《公约》 美指他国不守法或缺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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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南中国海主权声索国之一,未针对九段线等权利提出明确法律依据,因此从国际法角度来看,海牙仲裁庭的裁决更加明确,对各国的主权声索做出了“强而有力的定义”。

不过,李总理也指出,在现实世界里,各国会因维护国家利益而坚持某些立场,不是什么问题都能单靠法律仲裁解决。

目前在美国进行正式访问的李总理,昨天在美国商会举办的一场对话会上,回答与会者针对南中国海仲裁案的提问。

李总理指出,作为小国,新加坡必然希望各国都能尊重国际法,接受仲裁结果,并且也曾诉诸国际仲裁管道解决一些问题,但我国同时也认识到大国有其利益要维护的现实,明白一些国家不一定希望透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端。

李总理说:“遵守国际仲裁结果,并以此作为建立世界秩序的依据,这是理想情况。与其看谁的权力与实力比较大,使用国际机制并根据知识与原则做出裁决与判断当然比较好……但现实世界并不是这样运作的。”

李总理也指出,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说,美国至今以公约不符合发达国家利益为由,仍未核准公约。他认为,这一定程度上也将使美国在指出其他国家没有依循国际法时,缺乏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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