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服务法令料今年下半年生效 个人电子钱包余额不能超过5000元

根据付款服务法案,手机钱包里的余额顶限为5000元。(档案照片)
根据付款服务法案,手机钱包里的余额顶限为5000元。(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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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把个人电子钱包户头余额顶限定为5000元,一年内从钱包里转出的款项不得超过3万元。代表尚达曼参与法案二读辩论的王乙康指出,金管局为电子钱包制定的余额顶限只是初步措施,今后将逐步检讨。

付款服务法令生效后,国人手机钱包里存放的款项不得超过5000元,但这个顶限未来可能逐渐调高。

教育部长王乙康昨天代表负责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事务的副总理尚达曼参与付款服务法案二读辩论时指出,金管局为电子钱包制定的余额顶限只是初步措施,今后将逐步检讨。

新法案规定个人电子钱包户头余额顶限为5000元,一年内从钱包里转出的款项不得超过3万元。这项规定引发部分业者反弹,多名议员昨天也询问当局制定这两个顶限的依据。

王乙康说,多数电子钱包业者设定的余额上限都少于1000元。根据最新的家庭开销调查数据,收入在61至80百分位数的家庭,平均每个成员每月开销为2000元,年度开销为2万4000元。

“即便国人每个月都要用电子钱包支付当月所有开销,法案设定的上限也能为多数人提供充足空间。”

金管局将展开咨询 再依反馈酌情放宽规定

王乙康也强调,金管局不久后会就监管条例展开咨询,也将把业界反馈纳入考量。当局还将酌情放宽规定,以满足特定客户需求。

近年来许多新付款服务涌现,为监管带来挑战。新推出的付款服务法案同时适用于传统和新式付款业者,让当局不再针对企业类型,而是根据它们从事的活动进行监管。

王乙康说,新法案在明确监管框架和保障消费者的同时,也鼓励付款服务和金融科技的创新和发展,缓解了我国付款体系面对的资金损失、洗黑钱、缺乏互通和网络安全这四大风险。

以促进付款系统互通为例,新法案规定付款系统营运方和大型付款机构必须允许第三方使用它营运的付款系统;大型付款机构必须加入指定的共同平台,并采纳通用标准,确保各种付款方式兼容互通。

新法案监管的付款交易从四类增加至七类,新增受监管交易包括国内转账、商家收单(merchant acquisition),以及数码代币交易和兑换。这让金管局成为全球首批推出数码代币监管框架的监管机构之一。

比起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对数码代币交易的管制主要是为了防范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王乙康解释,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本地的使用率非常低,若当局对此加以管制,反而会造成政府推广数码代币交易的错误印象,让公众误以为这类交易是安全的。

本地电子付款种类繁多,飞行里数和会员点数等电子积分有时也拿来交易。议员安迪(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询问,为什么法案不管制这类“电子钱”?

王乙康回应,易通卡和NETS现金卡这类储值卡中的“电子钱”,可以用来购买绝大多数商家提供的服务或商品,但积分和点数通常不能换取第三方服务或商品,因而不归类为付款活动。

人力部将探讨是否该强制以电子转账支付客工薪水

虽然电子付款在本地日渐普及,但许多客工没有银行户头,无法以电子转账方式领取薪水。官委议员王丽婷反映,这让客工们无法使用电子汇款服务,只得耗时费力地去排队汇款。

王乙康透露,人力部正咨询利益相关者意见,探讨是否要强制雇主以电子转账方式支付客工薪水。此外,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已和政府合作为外籍女佣开设银行户头,让她们可以使用价格较低的电子汇款服务。

法案昨天三读通过,预计今年下半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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