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马哈迪“贫富论” 维文重申新马应遵守水供协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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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反驳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医生的“水供贫富论”,指马哈迪利用水供课题转移视线。维文重申,围绕新马1962年水供协定的课题并不是谁贫谁富,而是关系到尊重合约神圣性的基本原则。

维文昨天(3月1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外交部开支预算时,答复政府国会国防及外交委员会主席、三巴旺集选区议员维凯有关马哈迪近期言论的补问时指出,我国在水供课题上采取明确和一贯的立场,新马双方都必须充分遵守1962年水供协定的条款。

马哈迪前天举出新马人均收入的差距,并指“富人依赖穷人既不合理也不道德”。他也说,新加坡能蓬勃发展,得益于马国供水。

对此,维文指马哈迪使用强硬和煽动情感的文字,是为了激起舆论情绪。

维文强调,1965年新马分家时,我国就已采取防范步骤,确保1962年水供协定获得新马双方的保障,这份协定因此成了分家协定的组成部分。一旦违反水供协定,分家协定这个我国作为主权独立国家的依据也会受到质疑。

“因此,新马须充分遵守1962年水供协定条款,包括协定中订下的水价。我们的一贯立场是,无论新加坡或马来西亚都不能单方面更改这项协定的条款。”

在1962年水供协定下,马来西亚以每千加仑3分令吉的价格把水卖给新加坡。我国虽以每千加仑0.5令吉的价格将净化水卖回给马国,但实际上承担了每千加仑1.9令吉的生水净化成本。

根据协定,签署国在25年后可重新检讨协定条款,但马国在1987年选择不调整水价,因此失去了检讨水价的权利,维文强调那也是马哈迪主政时期。

维文说,马哈迪2002年已坦承,马来西亚之所以1987年不行使检讨水价的权利,是因为生水价格波动会相继影响马国向我国购买净化水的价格。

水供问题虽然不易处理,但我国从不因此回避。维文说,马哈迪去年11月到访我国,与李显龙总理会晤并提出检讨水价的要求后,李总理提议让两国总检察长磋商,就马国是否还有权在1962年水供协定下检讨水价了解彼此立场。

维文在回答完前说:“各位议员和新加坡同胞可以自己决定,我们是否‘公平’,或用马哈迪医生的话说,我们是否‘道德不正确’。我想答案清清楚楚。”

维文早前发言时透露,负责探讨新马领海课题的高级别联合工作小组,预计本月初向两国外长提呈建议。两国交通部长和高级官员也就实里达机场仪表降陆系统和柔南巴西古当禁飞区磋商。

外交部也重申会致力严格遵守双边协定和国际法,友好、具建设性地解决新马之间的双边课题。

国防部长黄永宏医生在国会辩论国防部开支预算时也谈及新马关系。他指出,马国政府船只仍停留在我国水域,非但无助两国官员的会谈,对马国而言也不安全。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警察海岸卫队和新加坡海军部队全天候密切监察大士岸外水域的活动,并会遵照国际法守护我国主权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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