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心理卫生院的最新报告与证书,被告王淑珍目前被证实为精神失常,没有能力认罪或为所面对的罪状答辩。医生早前检查时,也发现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控方因此申请将案件搁下,停止审理本案。法官批准申请,并命令将被告还押,待律政部长进一步指示。
在宏茂桥组屋单位内杀害丈夫,妇女被评估为精神失常和没有能力对控状进行答辩,法庭为此批准将误杀案件搁下,被告须继续还押监狱,直至律政部长给予进一步指示。
辩方律师星期五(9月30日)也向高庭法官申请中止代表被告王淑珍(57岁),原因是王淑珍认为辩方律师团队的成员与她的丈夫“有关系”,这对辩方律师的工作造成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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