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雇员”和“自雇者”区分 召车与递送平台人员或归纳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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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在一份公共咨询文件中说,新类别将让平台人员和非平台自雇人士更容易理解各自享有的法律保护和援助计划。(陈渊庄摄)
人力部在一份公共咨询文件中说,新类别将让平台人员和非平台自雇人士更容易理解各自享有的法律保护和援助计划。(陈渊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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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议把提供召车和递送服务的平台人员,归纳为新的“工作者”(worker)类别,与“雇员”和“自雇人士”有所区分,就此广邀公众提出意见。

人力部在一份公共咨询文件中说,新类别将让平台人员和非平台自雇人士更容易理解各自享有的法律保护和援助计划。

人力部也探讨扩大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涵盖范围,让平台人员也像“雇员”(employee)和“自雇人士”(self-employed)一样得到保护,即强制平台经营商承担平台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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