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把车开向送餐员 男子被控行为鲁莽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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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玉儒案发时被警方问话。(档案照片)
被告李玉儒案发时被警方问话。(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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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驾驶被指行为鲁莽,涉把车开向一名送餐员,先是撞倒教会的铁闸,再撞倒送餐员的电动脚踏车,过程中送餐员大声叫喊引起公众注意,其中一人拍下驾驶撞倒电动脚踏车的画面。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2月2日下午1时57分,地点是大巴窑四巷第29座组屋附近,靠近胜利家庭中心(Victory Family Centre)教会的支援中心。

红色轿车驾驶李玉儒(31岁)被控两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状,他不认罪,也没有代表律师。案件星期二(10月3日)早展开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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