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缺席裁决:李显扬不准发表诽谤言论 须赔偿两部长

这起官司源于李显扬在今年7月23日所发表的脸书贴文。高庭接下来将择日审理本案的赔偿金额,以及李显扬所须支付的讼费金额。(档案照片)
这起官司源于李显扬在今年7月23日所发表的脸书贴文。高庭接下来将择日审理本案的赔偿金额,以及李显扬所须支付的讼费金额。(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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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扬被两部长告诽谤官司判决出炉,由于李显扬没有提呈应诉通知书,高庭发出缺席裁决,批准两部长所申请的禁制令,谕令李显扬不准发表对部长们的不实指控并且做出赔偿,具体金额有待定夺。

高庭在本月2日针对本案发出缺席裁决(default judgment)后,星期一(11月27日)发表书面判词阐明理由。李显扬本月10日在脸书发文表示,他不同意自己的言论构成诽谤,但随着法院发出这项裁决与禁制令,“我如今被迫得从脸书删除这些言论”。

《联合早报》早前独家报道,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今年8月份入禀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建国总理李光耀的次子李显扬诽谤。

根据高庭裁决,李显扬被禁制发表或传播对这两名部长构成诽谤的言论,包括不实指控两部长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莱道路(Ridout Road)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就违法砍伐树木,以及不必付装修费。记者发现,李显扬已在相关贴文中,删除这一段被指诽谤部长的内容,并且附上更正通知和政府对于事件的澄清链接。

李显扬也须支付两名部长为这起官司所花的讼费,具体金额将由法院在审理赔偿金额的时候做出定夺。有关赔偿金的聆讯日期未定。

这起官司源于李显扬在今年7月23日所发表的脸书贴文。两天后,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对李显扬发出更正指示,指他的贴文包含三点不实之处,其中两点与两名部长租住莱道路黑白洋房事件有关。

7月27日,尚穆根和维文分别在脸书发表题为《李显扬的诽谤性言论》的贴文,要求李显扬就诽谤言论道歉、撤回指责,以及支付赔偿金,并指会把赔偿金捐给慈善机构。两名部长也说,李显扬如果没有做到这些要求,将面对起诉。

李显扬两天后回应,指尚穆根和维文误解他的话。他称自己从英国所发的贴文,并没有断言尚穆根和维文是因腐败或个人利益,而让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予他们优待。他也称,如果尚穆根和维文认为他们确实有理,就应该在英国起诉他

由于李显扬人在英国,而到英国递送诽谤案的传讯令状做法“不实际”,诉方高级律师文达星向高庭申请通过脸书messenger发出传讯令状并获得批准。

高庭法官吴亦涵指出,证据显示李显扬已收到传讯令状和起诉书,但他没有在指定的21天期限内向法院提呈通知书,表示他是否打算应诉或答辩。法官于是按照法庭条例(Rules of Court)发出缺席裁决,批准两名部长的诉求。

法官指出,综合不同理由包括李显扬收到律师信后选择不删除相关贴文,以及他持续在脸书上邀请读者去阅读该贴文,法官有理由相信李显扬会重复发表对两名部长构成诽谤的言论,为此法庭有必要批准诉方的要求,对李显扬发出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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