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身份看病骗近1400元医疗费 男子判监六周

被告洛格斯瓦兰(42岁)面对冒充他人欺骗和欺诈等25项控状,他星期一(1月8日)承认其中六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王彦燕摄)
被告洛格斯瓦兰(42岁)面对冒充他人欺骗和欺诈等25项控状,他星期一(1月8日)承认其中六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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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友人和哥哥的身份看病,男子三年内欺诈近1400元医疗费,甚至在保释期间仍篡改电邮,诱导公司发放额外薪资给他。男子最后被判坐牢六周。

被告洛格斯瓦兰(42岁)面对冒充他人欺骗和欺诈等25项控状,他星期一(1月8日)承认其中六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2015年联系上友人萨拉旺南,谎称能协助后者申请在酒店工作,要求友人提供他的身份证和名片。友人信以为真,便把资料给了被告。

不过,被告并没有为友人申请任何工作,而是想要盗用对方的身份证资料到医院看病。

2017年11月,被告到樟宜综合医院,向医疗人员提供友人的身份证号码,后冒充友人看病。看完病后,被告拿了药却没有支付医药费,医院事后将账单寄给被告友人。

行骗计划得逞后,被告于2018年3月到亚历山大医院,再次盗用友人身份看病,并未支付约222元的医药费。

庭上透露,被告也在2019年冒充哥哥的身份,到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看病,并进行磁共振成像(MRI)检测。

根据控状,从2016年至2019年,被告冒充他人身份到医院和诊所看病,共骗取约1367元的医疗费用。

友人和哥哥事后收到医院账单,怀疑他们的身份被盗用,报警处理,最终揭发被告罪行。

保释期篡改电邮骗雇主约150元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被捕后,也曾在保释期间骗取雇主约150元。

被告当时受聘担任安全距离大使,每月须提交工作时间表给经理批准,才能领取薪资。2020年11月,被告把时间表电邮给经理,但因提交的内容与记录上的实际工作时间有出入,经理要求被告重做。

尽管知道未获经理批准,被告还是将时间表转发给另一职员,并篡改电邮内容,让职员以为经理已予批准,从而诱导公司发放额外薪资给他。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预谋干案,对多家医院和综合诊疗所下手,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考虑到被告的犯罪时长等因素,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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