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强奸案最后一名被告判监13年鞭12下

七名华族男子下药灌醉受害人,多次强奸或协助同伙强奸其中四人的伴侣,被告O是本案唯一选择抗辩和最后一个被治罪的被告。(档案照片)
七名华族男子下药灌醉受害人,多次强奸或协助同伙强奸其中四人的伴侣,被告O是本案唯一选择抗辩和最后一个被治罪的被告。(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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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妻”强奸案唯一不认罪的被告坚称,自己与“同党”妻子是在你情我愿下发生性行为,但被高庭法官驳回, 判他坐牢13年和打鞭12下。男子将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蒋诗琦下判时指出,被告的整体行为反映他毫无悔意,甚至在犯案后与同党以羞辱的字眼来讨论受害人。法官认为,被告并非如他试图刻画的只是“追从者”,不幸被卷入同党J的诡计。

这起惊人案件发生在2010年至2018年之间,七名华族男子涉嫌下药灌醉受害人,多次强奸或协助同伙强奸其中四人的伴侣。其他六名被告P、K、L、M、N和J早前已先后选择认罪,被判坐牢三年至29年不等,其中四人也须受鞭刑。

第七人O(45岁)是唯一选择抗辩的被告,已婚和育有两个孩子的他早前受审后被裁决共谋强奸罪成,案件星期二(1月30日)下判。

至今被判得最重的被告J是本案的“关键人物”,他对妻子下药,先后让五名同党上门强奸她,包括从事财务工作的O。

根据控方的立场,J在2009年至2010年之间认识O,为“了解”妻子是否对他忠诚,他把妻子的联络信息交给O,让后者与她聊天并进行试探。2010年9月2日,O约J妻吃午餐,接着到酒店开房,J对此事不知情。之后,O尝试说服J妻与他和J一起发生性行为,但女方不同意,遂停止与O联络并将他拉黑。

2010年至2011年间某天,J妻身体不适,J假借拿药给妻子,实则把安眠药交给她服用。接着他把O叫到家里,让后者强奸昏迷中的妻子。

不过,O在审讯期间辩称,案发当天J是因发现妻子与他曾有外遇,所以叫O上门准备对峙。再说,案发后J妻再次与他在你情我愿下发生性行为,他没必要强奸对方。

法官:O说辞让人难以置信 与本案其他证据有出入

但法官认为O的说辞让人难以置信,也与本案的其他证据有出入。这包括J妻在案发前已将O拉黑,后者称第二次与女方上床的说法不可信,以及如果J在案发晚上是要与O对峙,他没必要对妻子下药等。案发后O与J仍有友好互动,还不时提及迷奸J妻的事件。

法官也指O与同党共谋强奸的罪行,导致J妻在得知真相后遭受严重的创伤和打击,甚至觉得生不如死。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不可公开会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控方在庭上陈述案情时,只以英文字母代称各被告。

O通过代表律师表示将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他获准以12万元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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