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修改法令 避免再误收消费税

过去五年,六个政府机构向公众和企业误收共约750万元消费税。涉及的18项交易都是不必缴付消费税的监管类手续,例如组屋出租手续、申请经营食品加工厂和申请持久授权书。(王彦燕摄)
过去五年,六个政府机构向公众和企业误收共约750万元消费税。涉及的18项交易都是不必缴付消费税的监管类手续,例如组屋出租手续、申请经营食品加工厂和申请持久授权书。(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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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很快会向国会提呈法案,修改消费税法令,澄清对监管收费的消费税处理,列明哪些收费不应该征收消费税,避免误收消费税的情况再度发生。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星期一(2月26日)在国会回答议员的询问时说,政府机构误收消费税的问题不是欠缺科技所致,而是对法律有不同诠释。因此,政府将简化和澄清监管收费的条规和流程。

财政部很快会向国会提呈法案,修改消费税法令,清楚说明监管收费的消费税处理,并提供清单,列出哪些监管收费不应该征收消费税。

过去五年,六个政府机构向公众和企业误收共约750万元消费税。涉及的18项交易都是不必缴付消费税的监管类手续,例如组屋出租手续、申请经营食品加工厂和申请持久授权书。

财政部和国内税务局在去年11月内部定期检讨消费税制度时发现错误,检讨已于今年1月完成。误收消费税的六个政府机构是:建屋发展局、陆路交通管理局、房地产代理理事会、新加坡食品局、公共监护人办公室和市区重建局。

当局已在本月14日停止征收18项相关手续的消费税,并会从下个月起办理退款事宜。政府会算入每年5.5%的利息,一并退还。受影响的个人和企业最迟会在6月30日接获通知,否则可联系当局查询。

受影响者过世或企业注销 当局仍会处理退款

徐芳达说,受影响的人如果已经过世,或企业已注销,当局会退款给官方接管人,或遗嘱管理人或执行人或公共信托人。

“政府机构应该能向大部分受影响的纳税人退还误收的消费税。如果有任何无法退还的款项,将被视为政府征收的消费税及更广泛的税务营收,用于国家建设。”

针对非选区议员梁文辉询问政府会否考虑豁免所有政府收费和费用的消费税,徐芳达说,当局在提供非监管类服务,如公共体育设施时会收费。有些服务或已经外包给私人服务供应商,又或是有企业提供类似服务。因此,无论服务供应商来自公共或私人领域,这类服务应一律征收消费税,确保税务平等。其他有消费税系统的国家,也采用相似的原则。

他也提到,企业或个人若想针对任何政府收费的消费税处理提出上诉,可向消费税署长提出异议,或向消费税检讨委员会申诉。至今,当局没有接到政府监管收费相关的案例。

叶汉荣(杨厝港区)补充提问政府机构误收消费税的事情,会如何影响公众对政府财务管理的信任。

徐芳达强调,政府非常重视诚信和治理,正因如此,当财政部和国内税务局去年11月发现问题后,彻底检讨所有监管费用和收费。所有误收的消费税也会退还纳税人。

“这是我们会采取的做法。这不意味着我们不会犯错,但一旦发现错误,我们会坦诚应对。我们会公开和处理问题。我们会纠正错误,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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