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称右手打针痛伸展碰触女生 医生:针打在左手

被告在巴士上非礼女学生。(示意图/王彦燕摄)
被告在巴士上非礼女学生。(示意图/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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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在巴士上非礼16岁女学生,被控后不认罪,辩称说右手臂因打针疼痛,伸展时才碰到女学生。岂料,医生供证说:“针打在左臂”,男子最终被判坐牢六个月。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事发在2021年9月13日下午2时左右,地点是242号巴士上。受害人是16岁女学生,被告是男子塔恩加拉,他面对一项非礼控状,但不认罪。判词中并未提及被告的国籍或年龄。

受害人供证时说,当天穿着校服,在文礼转换站上车后,坐在靠窗的座位。受害者四周都有空位,被告上车后,却选择坐在她旁边。

大约10分钟后,被告的右手肘开始上下磨蹭受害人的侧身,之后也摸了受害人的大腿和膝盖。

被告否认指控,庭上辩称,事发当天刚去注射冠病疫苗,右手因此感觉疼痛。他称,为了缓解疼痛,才伸展右臂,加上穿着长袖衣服,并没有察觉自己不小心碰到受害人。

岂料,替被告打针的医生出庭供证,否定了被告的说法。医生说,每一次为病人注射疫苗,都会记录打在哪一只手臂,替被告分别打过三次疫苗,三次都打在左手臂。案发时,被告打的是第二次疫苗。

针对医生的说法,被告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只说第一次打在左手臂,因此第二次想打在右手臂。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的惯用手是右手,因此说法不太合理。加上受害人以及其他证人口供前后一致,与被告比起来,更加有说服力,法官最后判定被告罪成,坐牢六个月。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3月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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