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谎称被抢 15警车“大搜寻”

李怡菁因报假案被判坐牢五天。(海峡时报)
李怡菁因报假案被判坐牢五天。(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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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与男友吵架后不愿拿回手机,却向警方报案谎称是被打抢,被判入狱五天。

来自台湾的36岁被告李怡菁(译音)承认一项报假案的控状。

案情披露,2023年8月24日晚上10时许,被告到芽笼一带的警局报案,指刚刚在芽笼32巷被陌生人抢劫,并形容嫌犯为一名约60岁,穿着灰色Polo-T恤的男子。

被告称,事发时与朋友结束聚会,回家途中注意到嫌犯形迹可疑,便致电通知老板,岂料嫌犯突然与她起争执,随即抢走她的手机,然后逃走。

男友助查 说出真相

警方接获报案后,立即派出15辆快速应急警车(fast response car),调动了大批警力到场搜寻嫌犯下落,行动从当晚的10时26分开始,到翌日凌晨12时14分结束,全程约1小时48分钟。

警方之后调阅“事发地点”附近的电眼画面发现,事实与被告的说法有出入,实际上她和一名男子一起从一辆货车下车后,发生了争执。

同天凌晨2时23分左右,被告接受警方问话,她叙述事发过程时再次撒谎,且被问及是否做了虚假报案时,仍坚称说的是实话,是被抢劫了。

凌晨3时许,被告男友到警署协助调查时说出了实情,原来,货车上的男子就是他本人。

他指,与被告早前在三巴旺一带酒吧喝酒,酒局结束后,他开着公司的货车载被告回家,对方下车前曾与他起了口角。当他陪被告步行回家时,对方的手机掉了,他于是捡起手机要还给被告,却被拒绝,对方还当街大喊大叫。他随后带着被告的手机离开,想在隔天再还她手机。

25日下午2时50分左右,被告才承认是自己编造故事报假案,并解释因为与男友发生了争吵,所以在气头上不愿拿回手机,男友并没有从她那里抢夺或偷走手机。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3月22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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