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操纵股价助开交易户头 集团投资关系经理判监九个月

被告钟容雯承认其中八项罪名,被判坐牢九个月。(海峡时报)
被告钟容雯承认其中八项罪名,被判坐牢九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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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操控东方集团股价,该公司投资关系经理与他人串谋,在两年内利用至少50个交易户头,把公司股价哄抬超过300%;她还协助他人开设交易户头来犯案,星期五(4月26日)被判坐牢九个月。

被告钟容雯41岁,案发时是东方集团(Oriental Group)的投资关系经理,共面对24项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她早前承认其中八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与被告共谋的其中三人为东方集团总裁李望兴(47岁),集团财务总监李旺(49岁),以及持有集团5%股份的陈秀珏(65岁)。

案情显示,李望兴在2014年10月找上被告,要求她帮忙一起推高东方集团股价。被告同意帮忙。李望兴也找李旺和陈秀珏加入计划。

在李望兴的指示下,被告开始在市场上买卖东方集团股票,逐步推高该股票的价格。她不仅用自己的户头交易,也助至少四人开设户头,再用这些户头为李望兴进行交易。

被告和同伙利用至少50个交易户头操控股价

被告和同伙利用至少50个交易户头操控股价,自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他们在这期间的186个交易日中,共交易约3.39亿股的股票,占该股总交易量的79.8%。2015年4月8日,东方集团股价为0.03元,接着逐步上涨到最高0.134元;2016年1月14日,该股的闭市价格为0.127元,涨幅约为323%。

不过,在2016年1月至3月停牌期间,东方集团股价从0.127元跌至0.114元,市值蒸发达686万元。被告事后欠下约59万元,但她也已偿还债务。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在2016年6月向东方集团的独立董事们坦诚罪行,并在他们的指示下,签署法定声明,列出自己在这场阴谋中扮演的角色。

东方集团在同年12月向警方报案。主谋李望兴早前已经认罪,被判入狱九年抵罪。

控方指出,被告预谋干案,在这场阴谋中操控23个交易户头。她也违反职责,协助李望兴哄抬公司股价,有必要给予阻吓性刑罚;不过,考虑到被告并非主谋,因而要求法官判她坐牢13个月至16个月又两周。

据报道,东方集团在中国生产和售卖钢条,也在东南亚从事钢产品贸易,并于2010年在新加坡交易所的凯利板上市。集团截至2016年8月共有342名股东,但后来在2019年5月清盘,并被新加坡交易所除牌。(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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