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惩教署投诉组黑箱作业 黄之锋入禀民事索偿 冀盘问涉事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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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2014年佔领运动前夕,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又称公民广场),去年8月被判入狱半年。黄之锋其后称,曾于壁屋惩教所遭惩教职员以粗言秽语辱骂,及收到警告信。另外,他被转到东头惩教所继续服刑时,曾在一间无闭路电视收押室,被要求脱衣蹲地回答职员提问约3分钟。

黄之锋指,曾就上述两事向惩教署投诉,但署方近日回覆,称因相关被投诉职员否认指控,又没有独立证据证明或否定事件属实,两项投诉均不成立。黄之锋今日召开记者会披露相关投诉惩教署事件,坦言投诉过程一波三折,批评惩教署投诉调查组及投诉委员会黑箱作业,故意留难投诉人。他表示将会就东头脱衣事件,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冀借民事索偿,得到公开盘问惩教职员机会。

黄之锋透露,去年9月6日,他在壁屋惩教所折毡席时,被惩教职员指责折得“不合标淮”,及以粗口辱骂,当时也有其他在囚人士折得“不合标淮”,但只有他一人收到警告信。黄之锋就此向惩教署投诉调查组作会面投诉,但曾被职员“劝告”撤回投诉。至今年4月25日,投诉委员会回复,称该涉事职员否认指控,其他职员及在囚人士证人亦不支持黄说法,因此无证据证明相关指控。

黄之锋就此提出上诉,及要求提取相关证人查问记录及证供。他引述惩教署于5月25日回复称,因查问记录涉及第三者个人资料,拒绝提供。黄于同月30日要求惩教署,在遮盖证人个人私隐资料情况下供他参考,惩教署则在6月19日回复,指黄须填写索取有关个人资料表格后,署方再考虑是否给予相关记录。黄之锋表示,惩教署前言不对后语,“一直留难投诉人”,批评投诉委员会及上诉委员会“黑箱作业”。

另外,黄之锋被转到东头惩教所继续服刑时,曾在去年10月16日,在一间无闭路电视的收押室,被要求脱衣蹲地回答职员提问约3分钟。他翌日向监督投诉相关程序不合理,但监督指这是“保安理由”。黄之锋于11月21日正式就此事投诉,但惩教署于今年6月27日回复,再以上述同样理由,称投诉并无事实根据。

黄之锋曾致电投诉调查组总主任了解事件,对方则称“从来没有要求他蹲低”。黄表示,在欠缺闭路电视情况下,投诉人难以举证,他同样就投诉“不成立”提出上诉,及要求取得相关证人口供。他透露,将就东头脱衣事件,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冀借民事索偿,得到公开盘问惩教职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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