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澎杉被捕

余澎杉因触犯刑事法典,昨天再次被捕。(档案照)
余澎杉因触犯刑事法典,昨天再次被捕。(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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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两度接获指示却没有到警局协助配合警方调查,余澎杉因触犯刑事法典,昨天再次被捕。

警方受询时告诉《联合早报》,有一名17岁少年,因触犯刑事法典(Penal Code)第174节条文和第298节条文,于5月11日被捕。

据本报了解,这名17岁少年就是余澎杉(洋名Amos Yee)。

警方指出,男子在去年11月在互联网上做出一些针对不同宗教的发言,涉嫌抵触第298节条文。警方随后在去年12月要求他到警局协助调查,但这名男子罔顾警方指示,接着还出境,直到上个月才回国。

他在回国后,国家法院(State Courts)发出庭令,指示他到警局,但他再次没有遵守这项指示。

警方指出,不遵从公务员指示,向当局报到,抵触刑事法典第174节条文。

警方说,调查仍在进行中。

本报去年12月曾报道,余澎杉在11月27日的一篇博客文章中质疑杀死恐怖分子的做法。他当时提到前官委议员郑恩里的“恐怖分子的孩子应被杀害”论述,指即使眼前站着一名曾杀人或想杀人的伊斯兰国组织(ISIS)恐怖分子,也不意味着杀死这名恐怖分子完全没错。

在这之前的去年3月,余澎杉也因为在网上发布一段诋毁基督教和辱骂建国总理李光耀的视频,及一个贴上有李光耀及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头像的猥亵图,而被控。他去年5月受审后被裁定两项罪成,并被判监四个星期。他就被定罪和刑罚上诉,法官10月驳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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