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揍脸一女箍颈 三人夜店袭警罪成

(左图)被告吴俊峰(24岁)。(中图)梁尹婷(25岁)用手臂箍住警员的颈项,还要其他两名被告快点逃。(右图)林永宏(25岁)被指打警员的脸和头部三拳。(海峡时报)
(左图)被告吴俊峰(24岁)。(中图)梁尹婷(25岁)用手臂箍住警员的颈项,还要其他两名被告快点逃。(右图)林永宏(25岁)被指打警员的脸和头部三拳。(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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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夜店舞池里闹群架,穿着便衣的警员要其他不相干的酒客离开以方便办案,结果其中三名男女一言不合就围殴警员,两男挥数拳打警员脸,女子则用手臂箍颈,让同伴伺机逃走。

林永宏(25岁)、吴俊峰(24岁)及梁尹婷(25岁)被逮捕后,各面对一项蓄意伤害警员的罪名。除此之外,林永宏也面对一项辱骂警员的罪名。

他们被指在2017年11月12日凌晨约4时10分,在圣占姆士发电厂的酒廊Club Envy围殴一名叫陈友权的警曹。

三人都不认罪,他们声称不知道对方是警员。经由审讯后,法官昨天(4月1日)判他们罪成。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警方当时接获报案,指有人在酒廊舞池内打架,派遣了警曹以及其他警员到场。

这名警曹虽然穿着便衣,但颈项上挂着他的警员身份证明。

警曹供证时说,他进入酒廊后在门口附近遇到了五人,包括三名被告和他们的两名朋友。警曹当时问他们是不是参与打架的人,得知他们与舞池打架案无关后,指示他们尽早离开。

林永宏不满被要求离开,警曹因此表明了警员的身份,解释说警方在办案,请无关紧要的人离开,说完就掉头往酒廊内走。

但是,林永宏对他爆粗口,警曹因此想要将对方扣押,过程中三人围殴他。

他指林永宏打了他的头部至少三拳,吴俊峰打了他的脸至少一次,然后梁尹婷最后还用手臂箍他的颈项。

由于双方需要时间针对刑罚陈词,法官将案件展期至本月22日下判。

根据法令,蓄意伤害警员罪名的最高刑罚是七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任何组合的刑罚。

辱骂警员罪名的最高刑罚是12个月监禁,或罚款5000元,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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