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来自中国的女郎陈媛媛(28岁)涉嫌于今年1月8日晚上9时15分左右,在丹绒巴葛道拉实街(Tras Street)74号的韩国餐馆喝醉酒,并在公共场所闹事。
根据控状,她当时不但不配合到场调查的警员,还数度脚踢一名男警和一名女警的腿部。
陈媛媛因此涉嫌触犯酒精管控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332节条文下的蓄意伤害公务员罪名,今早被控。
她也涉今年6月21日早上9时许,在摩绵路(Moulmein Road)一个公寓的三楼单位内,手拿一把厨房刀走向一名男子,意图威吓对方,触犯了刑事恐吓罪。
另外,她涉嫌今年2月25日凌晨2时许在碧山一带的柏民宾通道(Pemimpin Drive)一座工业大厦九楼单位内,与另外14人聚会,庆祝农历新年。
聚会遭人举报后,陈媛媛被指在同一个地址试图用100元贿赂一名警员。
陈媛媛皮肤白皙,今早身穿黑白格子外套,黑色长裤,由律师陪同上庭面控。身材高挑的她在和通译员谈话时,情绪颇为激动的比划手势。
面控时,她神情淡定,庭上透露是持旅游签证入境新加坡。律师则指需要时间听取女郎指示,案件展期至11月5日过堂。她目前以1万5000元保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