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推私召车司机坠沟 德士司机被控

涉案的53岁德士司机卓伟宏(译音)星期二早上被控,他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控状。(海峡时报)
涉案的53岁德士司机卓伟宏(译音)星期二早上被控,他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控状。(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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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私召车司机追尾,德士司机下车推人,星期二(1月23日)早上被控,他表示若判罚款就认罪,若可能要坐牢就要申请法律援助,并称这不是路怒事件。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去年9月25日清晨5时许,泛岛快速公路(PIE)一带的第一条车道上发生一起纠纷,私召车司机黄重强(60岁)指当时前方的城市德士(CityCab)突然刹车,导致追尾事故。他下车与对方交换资料以处理保险索赔事宜时,却爆发冲突。

涉案的53岁德士司机卓伟宏(译音)星期二早上被控,他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控状。控状指被告在去年9月25日清晨5时19分,于泛岛快速公路靠近史蒂芬路(Stevens Road)出口,将伤者推倒并撞到分界堤,伤者之后跌进沟渠内。

被告在庭上表示,目前还无法确认是否会认罪,会依控方判刑要求而定。

被告说到,如果控方只要求罚款便会认罪,如果控方要求坐牢便会考虑向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申请援助。 

法官说这是一起路霸事件,被告有可能会坐牢。不过被告回说,他不认为这是路霸事件。

庭上也揭露,被告有涉及公路电子收费的控状待解决,陆交局已对被告发出逮捕令。

法官令被告在下一次过堂前,跟担保人一同解决公路电子收费控状事宜,否则担保或被撤销。

案展下月15日过堂

法官将案件展至下个月15日过堂,并令被告在一周内提交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申请。

一旦罪名成立,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者,可被判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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