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拳暴打女同行 送餐员监九个月

受害者沈慕芝(左)当时的伤势严重,左眼四周红肿,脸颊和嘴唇都有明显的伤痕,出门都得戴墨镜。被告拉尼(右)被判坐牢九个月。(档案照片、海峡时报)
受害者沈慕芝(左)当时的伤势严重,左眼四周红肿,脸颊和嘴唇都有明显的伤痕,出门都得戴墨镜。被告拉尼(右)被判坐牢九个月。(档案照片、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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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点撞上女同行,送餐员因不满女方对他大喊,竟跟踪女方还暴打她七拳,也恐吓另一路人,被判坐牢九个月。

被告拉尼(45岁)星期三(2月14日)承认两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与蓄意使他人重伤的控状,另两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与受害者沈慕芝(49岁)同是送餐员。2022年6月14日傍晚约6时45分,受害者在菜市道第35座组屋附近骑着电动脚踏车送餐时,被告突然从角落骑电动脚踏车出现,她即大喊“喂!”并转换方向,避免碰撞。

之后,当她要骑离停车场时,听到有人大喊:“喂!”受害者随即发现被告在前方等她。

受害者想要离开,但被告骑车跟在她后方,并在路口处要求跟她对质,问受害者为什么要向他大吼。

两人之后到路口停下谈话,受害者刚从电动脚踏车上下来,被告就一拳打在她的脸上,之后再接连打两拳,导致受害者晕眩倒在一旁的车上。

被告之后想骑车离开,受害者欲阻止,就上前拉他的包,并打了他的背部三下。被告不满,再次从车上下来,又挥拳连打受害者的脸四次,受害者之后坐在地上,感到头晕眼花。

被告之后骑车离开,受害者当场报警。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左脸从眼部到下巴有约10公分的大面积血肿,鼻中隔骨折、鼻子流血等。被告当时也接受医疗检查,不过他没有任何明显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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