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员夜见醉汉躺在路边,停下电单车偷走对方手上2万多元劳力士名表,整个过程都被电眼拍下,被判坐牢八周。
被告李振桂(译音,28岁)案发时是一名送餐员。
根据案情,2023年6月24日凌晨4时许,他骑着电单车经过惹兰勿刹时,看到喝醉酒的39岁受害人躺在一间店屋前的走道上。
被告停车走近受害人后,发现对方戴着一枚劳力士“蝙蝠侠”型号手表,起了偷表的念头。
他趁四下无人,偷走手表后扬长而去,但干案过程被附近的闭路电视拍下。
受害人此前和朋友在附近喝酒后,到事发地点等德士时在路边睡着。他在清晨5时许醒来,搭德士回家时发现手表不见了,马上回到现场寻找,并在找不到手表后报警。
警方调查后锁定被告身份,并在28日逮捕他。警方也起获了这枚价值2万1500元的手表。
被告承认偷窃罪后被判坐牢八周。
他求情时提到父亲年迈且动过手术,无法从事辛苦的工作。他还说自己有意创业,且女儿只有六岁,希望法官给他一个机会。
庭上也揭露,被告此前曾犯过偷窃、恶作剧、非礼以及性相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