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国会撒谎面对两项控状 毕丹星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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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反对党领袖、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因向国会撒谎而被控两项控状,他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由于毕丹星选择不认罪,案件展期至4月17日举行审前会议。

毕丹星(47岁)星期二(3月19日)上午10时45分,独自一人抵达国家法院大厦。开庭前,法庭人员先在一旁把每项控状内容念给毕丹星听。

开庭后,主控官说,控方决定对毕丹星提控两项控状,控方也已准备好让毕丹星认罪。

控方说完后,毕丹星神情镇定地告诉法官:“法官大人,我不认罪。”

毕丹星面对的两项控状,指他在向国会或国会委员会供证期间,蓄意作出虚假陈述,抵触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第31(q)节条文。

若被定罪,他可被判监禁最长三年,或罚款最高7000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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