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开为期两周的执法行动,276人因涉及不同类型的诈骗案或充当钱骡,正在协助警方调查。调查显示,这群人涉及的案件有1200起,受害人也因此蒙受逾700万元损失。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4月12日)发文告说,商业事务局及七大警署从3月29日至4月11日展开为期两周的执法行动,共有174名男子和102名女子,因涉嫌参与诈骗或充当钱骡被调查。他们的年龄介于16至71岁。
276名嫌犯涉及的诈骗案件超过1200起,主要包括求职诈骗、投资诈骗、假冒朋友诈骗、电子商务诈骗、网络爱情诈骗,受害者蒙受逾700万元损失。
嫌犯目前在欺诈、洗钱、无照提供付款服务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调查。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经营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务,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对最高罚款12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将对诈骗的肇事者依法处理。警方也提醒公众,为避免牵涉罪案,应拒绝他人使用和索要自己的银行户头或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