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干政受贿案重审获减刑10年

朴槿惠(右2)自2017年10月以来抵制所有庭审,7月10日两起案件重审,她同样没有出庭。(互联网)
朴槿惠(右2)自2017年10月以来抵制所有庭审,7月10日两起案件重审,她同样没有出庭。(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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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别经费案重审,获减刑10年。

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周五(10日)将上述两个发回重审的案件合并审理后当天裁定刑量。朴槿惠原本获刑30年被减至20年,即受贿案重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80亿韩元(约2086万新元),其他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朴槿惠在干政案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亿韩元,受贿案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追缴27亿韩元。之后,最高法院大法院认为,朴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应分开审理,故裁定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对于国情院贿赂案,二审裁定朴槿惠挪用国库款和受贿罪名不成立,但大法院认为该两项罪名应该成立,将此案也发回重审。

朴槿惠自2017年10月以来抵制所有庭审,周五两起案件重审,她同样没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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