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新证据显示SRC案法官存在“严重利益冲突”

马国前首相纳吉(中)星期一出席联邦法院对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审讯。纳吉的律师告诉法院,去年7月宣判纳吉罪名成立的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与本案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因此要求联邦法院宣判之前的审讯无效及重审此案。(路透社)
马国前首相纳吉(中)星期一出席联邦法院对SRC国际公司上诉案的审讯。纳吉的律师告诉法院,去年7月宣判纳吉罪名成立的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与本案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因此要求联邦法院宣判之前的审讯无效及重审此案。(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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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星期一(8月15日)开始审理前首相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约1295万新元)资金案的上诉。纳吉的律师指去年7月宣判纳吉罪名成立的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与本案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并要求联邦法院在完成对纳兹兰的调查后,才开始审理这起上诉案。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2020年7月28日裁定纳吉所有七项罪名成立。纳吉随即向上诉庭上诉,上诉庭2021年12月8日驳回上诉并维持高庭原判。纳吉过后向联邦法院上诉。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郑宝德星期一告诉联邦法院五司,纳吉没在过去几年的审讯期间提呈新证据,是因为纳吉今年5月9日到7月7日才陆续收到一些匿名信,指纳兹兰2006年曾任马来亚银行(马银行)集团的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并负责集团所有法律部门的管理与行政。

郑宝德说,纳吉收到这些匿名信前,原本不知道纳兹兰曾在马银行担任法律顾问期间,间接参与设立SRC国际公司,以及处理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一马公司)的贷款。

郑宝德表示,这些证据显示纳兹兰与此案存在严重利益冲突,但控方当初并未披露这些信息,导致纳吉无法在案件审讯之初反对有利益冲突的法官审理此案。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东马首席大法官阿邦依斯干达,以及三名联邦法院法官娜丽妮、林添钻和莫哈末扎比丁组成的联邦法院五司,预计从8月15日至19日,以及8月23日至26日共九天时间审理此案。他们将先审理是否接受辩方提呈的新证据,然后再进入上诉案的实质审讯。有关新证据的审理将在星期二(8月16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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