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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反腐败要有新成效
胡锦涛:反腐败要有新成效
(2009-01-14)
● 于泽远 北京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昨天要求全党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本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主要总结中纪委过去一年的工作,部署今年的反腐重点。据官方统计,过去一年多被查处的副部级官员有四名,分别是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河南省原政协副主席、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与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孙瑜。
同时,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万3000件,处分15万100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官员4960人。
胡锦涛昨天在中纪委全体会议上说,各级纪检机关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胡锦涛还用一连串“实”字要求各级官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即“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上月底否认了目前中国腐败案件“越查越多”的说法,他说,从去年数据来看,当前中国的腐败问题处于“稳中有降”区间。
北京有关人士对本报指出,从官方发布的数据看,2007年中共十七大以来,官方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比2002年十六大以后有所减弱。去年以来只有四名副部级官员被查处,而在中共十六大举行后的一年间,官方大刀阔斧地查办了八名省部级高官,其中包括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云南原省长李嘉廷等封疆大吏。无论被查处高官的数量还是级别,十七大以后的反腐力度都明显不如十六大以后。
他认为,目前官员腐败现象并没有得到明显遏制。与腐败高发的现状相比,各级纪检机关的查处显得力不从心。中国要从源头上遏制官员腐败,必须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
新疆阿勒泰地区近日开始公示官员财产,虽然还很不完善,但这种用制度规范官员行为的做法,远远比领导人发表讲话或举行高级别会议更能震慑腐败。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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