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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0)
江泽民名字入党章 与毛泽东邓小平并列
(香港讯)官方新华社前日正式公布中共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引人瞩目的是,前总书记江泽民的姓名正式进入党章,其历史地位与毛泽东、邓小平相提并论。 党章明确指出“三个代表”理论是由江泽民执政13年“形成”的,而党章也放弃了“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提法,但仍强调中共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明报》报道,此次党章有多处重大修正,最重要的内容是将江泽民的历史地位和江提出的“三个代表”(中共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写入党章。 较早前海外曾有报道称,江泽民的名字并未写入中共新党章。新党章在提及“三个代表”之前虽然没有冠以江泽民的姓名,但总纲在阐述这一理论时,肯定了江泽民执政13年来中共的工作和建设取得的成就,明确指出:“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新党章的这一表述,也将江泽民的历史地位与毛泽东、邓小平相提并论。 在党的性质方面,新党章同时提出以工人阶级先锋队自居的中共,“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并且在党员资格方面相应增加“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为民营企业家入党大开绿灯。 中共十六大秘书处负责人在回答新华社提问时强调,这一新的表述有利于增强中共的阶级基础,扩大中共的群众基础。 旧党章在总纲中指出,马列主义“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但修正后的党章放弃了这项提法,只是强调“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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