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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裁定美国汽车倾销
中国裁定美国汽车倾销
(2011-05-06)
(北京综合电)中国昨日裁定,美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但未表明是否对相关企业采取何种行动。 据中国商务部公告的终裁,认定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且倾销和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公告,终裁确定,包括通用汽车和克莱斯勒集团在内的的各公司倾销幅度,也就是在中国市场的汽车售价低于其他市场售价2%到21.5%不等;它们获得的补贴,有的公司为0%,其他公司从6.2%到12.9%不等。 终裁同时决定:“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暂不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事宜视情另行公告。” 对于中国对美国汽车暂不执行“双反”措施这一罕见举动,中国商务部贸研院研究员李健表示,这可能是中方希望借此表达一种宽容姿态,有利于中美实现双赢。李健说,虽然中美之间存在着一些分歧,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两国通过协商获得了良好合作的态势。 2009年9月9日,商务部收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代表国内产业提交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上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双反”调查。2009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后经审查,商务部将调查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确定为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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