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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陈水扁金改案重判不影响选情
蔡英文: 陈水扁金改案重判不影响选情
(2011-10-15)
● 庄慧良 台北报道 台湾在野的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蔡英文昨天表示,她不觉得前总统陈水扁所涉及的第二次金融改革案(简称二次金改)被判重刑会影响她的选情。但她认为,一、二审结果有这么大的落差,涉及到对总统职权的法律见解问题,她支持此案再上诉到最高法院的第三审。 蔡英文认为,台湾社会应用理性的态度看待此事,如果总统职权有争议的话,由第三审法院决定,因为总统职权对任何执政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课题,甚至对于现任执政者也一样,对执政者而言,“在行使总统职权时,应该自我认知要负起怎样的责任”。 陈水扁所涉及的二次金改案在去年11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因法官认为宪法赋予总统的法定职权并不包括金控合并,认定国泰蔡家和元大马家为了并购而行贿扁家的3亿元(新台币,下同,约1253万新元)和2亿元都是政治献金,故判陈水扁及其妻子吴淑珍等人无罪。 但此案在前天二审时出现大逆转,高等法院对此有完全不同的见解,高院认为金控合并案虽非宪法列举的总统职务,但台湾历经七次修宪,已明显扩张总统职权,且依大法官会议所作的解释,行政一体上下监督关系,说明总统得藉任命行政院长来实现政见等。 陈水扁当年接受亲绿的三立电视台的《大话新闻》访问,谈及二次金改时表示:“谁抗拒改革,我就换谁。”这段话也成为高院认定总统可经由人事决定影响政策的关键。 高院在判决书中痛斥扁、珍将总统职务上行为作为牟利工具,“使总统官邸宛如金融交易中心”,败坏政风,依收贿、洗钱等罪,重判扁、珍18年及11年有期徒刑,并追缴没收5亿元犯罪所得。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及媳妇黄睿靓也因共同洗钱,被判一年及六个月,只有女儿陈幸妤无罪。 陈水扁另外涉及的国务机要费贪污案,8月下旬也曾出现大逆转,从一审的无期徒刑、二审的20年徒刑,到更一审变成10个月,特侦组后来又提起上诉。陈水扁前天到庭聆听判决时,对二次金改案从无罪变18年甚感意外,心情显得十分落寞,后来透过律师对外宣称,这是“政治干预审判”,将会提出上诉。 陈致中昨天对此表示,这是政治力操作所致,总统马英九过去总称自己不会干涉个案,不介入司法,但此案去年一审后,马却公开表示“违背人民期待”,所以他一定会上诉到底。 陈致中先前才因国务机要费案伪证罪被判刑三月定谳,不得缓刑,正在高雄大寮监狱执行社会劳动取代入监,预定下个月登记角逐立委,如今因涉帮扁、珍洗钱,被改判一年、并科400万元罚金,可能使他的参选出现变数。 chuanghl@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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