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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调雇菲佣为公务行为 台要求美释放台驻美官员
定调雇菲佣为公务行为 台要求美释放台驻美官员
(2011-11-15)
● 赵琬仪 报道 台北特派员 台湾驻美国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长刘姗姗,日前因涉嫌压榨虐待菲佣与诈欺薪资,遭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逮捕拘留,台湾外交部已定调刘珊珊聘雇该菲佣是公务行为,并计划在美国时间本周三开庭时提出外交豁免及管辖权主张,争取“人先放出来,案情我们自己处理”。 综合现阶段台湾朝野的反应,刘姗姗罪嫌目前还未理清,朝野已为台美外交豁免权不对等、菲佣薪金差额去向、驻处人员作证是否应该受到处分掀起波澜。 台湾外交部长杨进添表示,刘姗姗案因涉及美国司法体系,台美双方须进一步沟通。台湾政府正三管齐下处理此事,一方面透过美国行政部门帮忙沟通说明台湾的立场,另一方面在当地为刘姗姗聘请律师。与此同时派台湾人员到美国支援驻美国堪萨斯办事处继续与美方交涉。 杨进添称,依据美台关系的台湾关系法,美国政府向来没有否定台湾主权,台美对双方在1980年签署的“特权、免税暨豁免协定”所享豁免礼遇,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至少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态度”不必然须如此。 台外交部已启动内部调查 他也透露,外交部已启动内部调查,深入了解刘姗姗的罪嫌,若证实属实,会严正处理。 针对外交官员在美国涉嫌虐佣,做出对方扣留护照、超时工作,诈欺薪水等侵害人权的罪行,朝野连日的热议引发多层争议。 外交部力争台湾在美的外交豁免权之际,行政院长吴敦义日前也强调,外交豁免权不是24小时做每件事情都可豁免。外交豁免权是否适用于刘姗姗案的关键在于,她聘雇菲佣是否属于公务行为。 杨进添告诉台湾媒体,外交部人事处对驻外馆处聘雇仆役都有详细说明,驻外馆长依规定可决定是否聘雇仆役。仆役费用由公费支出,属于职务内使用的仆役。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昨上午朝野立委的质询焦点也集中在此案。蓝绿营立委纷纷要求外交部说明刘姗姗每月少支付给菲佣的650美元(约845新元)的去向。应答的外交部次长候平福一时间未能说清楚,并表示由于事发后碰上周末外交部没有办公,未完成差额去向的调查。 《中央社》昨天傍晚报道,外交部初步调查显示,刘姗姗聘雇仆役账务清白,没有贪渎的问题。 据外交部的调查,与菲佣签署的契约正本载明月薪1240美元,但这名菲佣同时主动致函刘姗姗,表明有关其住宿、伙食、医疗及保险等费用,愿从薪资中每月扣除790美元以支付。经与合约月薪相扣抵,该名菲佣依合约每月可实领450美元,再加上刘姗姗每月给予140美元食品杂货费,总计实领590美元,金额与办事处每月报交外交部审核的数目一致。 有三名驻处人员作证 台湾驻美国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有三名驻处人员作证指控刘姗姗也使此案另生枝节。杨进添证实外交部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约谈驻外人员前就已知情,还下令驻处人员不得向美方作证,避免美方有行使管辖权的实质。目前已知至少有三名驻处人员出面作证,外交部对此表示将追究处置。 蓝绿立委同时炮轰杨进添,绿营立委黄伟哲质疑外交部操弄民粹,“部长反应不要这么激烈”。蓝营立委马文君则批评要处分说实话的驻处人员,“太离谱”。 在还未明确掌握案情讯息前,外交部便忙着要动用外交豁免权,释放刘珊珊,也引起台湾民众的反感。台湾媒体引述网上舆论,批评外交部“护短”。 台湾国际移民人权保护组织日前到外交部抗议。该组织执行长杨衍滨痛批,外交部官官相护,刘姗姗是个人犯罪,为什么外交部要说成是公务行为?他认为,如果外交部虐待外佣、违反人权,部长就要下台。 另一方面,外交部强调,台美关系近年发展良好,绝不受此次事件影响双方密切友好关系。 teowy@sph.c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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