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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01)
台立法院通过核四复工动议(台北综合讯)核能四厂应否停建有了新的发展,台湾立法院昨日以134票对70票的压倒性多数,通过要求核四复工。 这项由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党团及无党籍联盟所提的动议,依大法官会议520号释宪文意旨,确认核四预算具有法定效力,行政院应依法执行,立即复工,续建核四。 国民党主席连战昨日早上曾强烈呼吁陈水扁总统挺身而出,在立法院决议后,尽速指示行政院尊重大法官会议解释,尊重大多数民意,放弃一党之私,尊重专业。连战强调,立法院绝对有参与国家政策的权力。 东森新闻网报道,立法院表决时还发生一段插曲,立法院长王金平开始念决议文,征询朝野立委是否有不同意见时,民进党立委还一阵茫然,来不及反对,王金平一度差点念完决议文。 最后在民进党立委冲出来反对之下,王金平为示公平,才进行记名表决。 第一次表决,朝野均发出动员令,但民进党因人数劣势,反制无力。投票结果,赞成134票,反对70票,弃权5票。 重复表决时,弃权增为6票,仍由在野联盟取得胜利。 决议文指行政院罔顾宪法及法律程序,片面停建核四之违法决策,已造成政治动荡、经济衰退、社会不安,主张反对行政院停建核四之决定,要求行政院应继续执行相关预算,立即复工续建核四。 另一方面,行政院秘书长邱义仁昨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行政院希望继续透过朝野协商,并由陈水扁总统出面,召集两院解决争议。 行政院发表声明回应指出,现在两院有所争议,即应依大法官第520号解释文的规定,协商解决方案。目前,陈水扁已表达将在本周内召集两院协商,行政院将全力配合。 声明表示,肯定立法院决议提案中,认同行政院主张之达成“非核家园”之终极目标,并表示将全力配合总统召集两院协商核四问题。 中时电子报报道,在立法院对行政院废建核四进行决议前,朝野立委纷纷利用发言机会,进行最后一波喊话战。在野立委痛斥陈水扁、行政院长张俊雄罔顾宪政体制与程序正义,甚至质疑民进党是否与民营电厂业者有利益挂勾。 面对席次劣势,民进党立委则要求停止决议、进行协商,党团召集人周伯伦还语出惊人,表示立法院有很多重要事情要做,“不该管台北县的事”。核四原定厂址在台北县。 亲民党李庆安说,520号释宪文指出,经立法院三读通过的就是法定预算,经复议后即为重大政策,要改变须经立院同意;执政党轮替可以改变政策,但仍须循宪政程序;如果立法院反对并作出决议,就是确定的法定政策,不只是“建议”,行政部门必须遵守。 新党冯沪祥表示,民进党手段粗暴,把好事变成坏事,新党赞成续建核四,藉此提前淘汰核一、二,现在续建核四要花1500亿(新台币),但废建光是赔偿就要900亿,连同替代方案,总花费高达5000亿,而且替代方案未必成功。 国民党黄木添质疑,谢长廷不断说国民党核四有利益输送,但民进党坚持废核四,难道不是大大图利民营电厂业者?据他所知,现在民进党正向他们争取竞选经费。他也质疑,经济部长的角色到底是推动经济,还是赶走企业? 《联合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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