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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2000)
吕传胜律师:查证吕秀莲未打电话给媒体
台湾副总统吕秀莲的兄长吕传胜律师昨日表示,在律师团检视副总统的电话通联纪录后,证实她并没有打电话给媒体,因此律师团决定对新新闻提出诽谤自诉。 除了对新新闻提出诽谤自诉外,律师团也会附带提出民事名誉损害赔偿,对于求偿金额,而吕秀莲自己将分文不取,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吕传胜说,律师团已经透过合法管道,调出吕秀莲在11月3日到6日的通联纪录,发现吕秀莲在这段时间,并没有打电话给包括新新闻在内的任何媒体高层,因此他认为,“如果有‘新新闻’所谓的那一通电话,那就是冒名者打的,如果没有那通电话,就是‘新新闻’伪造的!”。 他表示,将来律师团提出自诉后,还可以请法官调阅被告的相关通联纪录。吕传胜指出,律师团决定提出自诉的原因,是比较快速,不需要再经过检察官侦查过程,就直接委由律师提出自诉、开庭、判决。 除了提出自诉之外,律师团还将对新新闻提起附带民事名誉损害赔偿,至于求偿金额,律师团尚未决定。 另据中时电子报即时新闻报道,新新闻周报社长王健壮昨晚7时在记者会中回应吕秀莲自动公布通联记录一事说,吕秀莲的通联记录是否包含全部,或是还有一部分是外人不知道的,新新闻也无从知道,因此,无法评断。他对吕秀莲公诸于世的通联记录和个人行程表保持怀疑。 王健壮指出,吕秀莲是否在11月3日深夜打电话给媒体高层,她自己最清楚,她公开11月3日6日的行程表是可以公诸社会,或包括她私密的通讯内容也在内,新新闻无从得知,也存有若干怀疑。有赖司法系统扮演发觉真相的角色。 王健壮说,新新闻对吕秀莲将对新新闻周报发行人和记者提出诽谤自诉案,新新闻迄今并无决定要采取法律行动。只是吕秀莲对新新闻报道的内容提出充满侮辱性的言词部分,保留法律追诉权。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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