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001)

立法院明天就核四争论作出表决

  (台北讯)在台湾立法院将于明天就核四(第四座核电厂)争论作出表决,但表决后如意见不同于行政院,行政院应否接受一节,备受争议,曾为停建核四是否违宪作判决的大法官也出现意见分歧。

  《中时电子报》报道,大法官董翔飞认为从判决的解释文看,行政院应遵守立法院的决议;他并质疑现今政治人物的做法。

  他说,即使因政党轮替而有重大政策变更是政治常态,但也不能违背宪政规范。

  不过,董翔飞的说法未能获得其他大法官的支持,有大法官意见与行政院相同,而在15名大法官中,有三人认为有关决定是“违宪”的。

  对于立法院究竟有无议决权以及行政院是否应接受立法院议决的问题,虽然董翔飞持立法院有权、行政院也必须接受的意见,但部分大法官则有不同看法,部分大法官指出,根据解释文,立法院有权议决,但行政院不见得一定要接受,可依决议内容,由各有关机关依解释意旨,协商解决方案或根据宪法现有机制选择适当途径解决僵局。

  另一方面,台湾立法院谈话会昨天在朝野无异议情况下,快速通过立法院将在今、明两天举行临时会决议。朝野党团随后也完成协商,敲定临时会一天半议程,并送中午程序委员会排定议程。确定今天上午9时邀请行政院长张俊雄就停建核四提出报告并备质询,明天上午11时就核四停建与否进行表决,届时朝野将就核四议题进行实质攻防。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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