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05)

反分裂法究竟对谁有利

  今年中国“两会”,最令人瞩目的焦点,便是制订“反分裂国家法”。

  由于草案全文仍然秘而未宣,外界仅能从点滴报道中猜测一二,难窥全豹。

  一方面,中国人大发言人说反分裂法绝不是“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政协主席贾庆林更说要“多做争取台湾人心的工作”;亲北京的香港媒体还说是北京要确立“尽最大可能、最大努力,维护两岸和平”的原则;这些都让人听了觉得这法是“维护和平”法。

  另一方面,台湾朝野则对反分裂法大加挞伐,认为是“为武力犯台建立法律基础”,“企图片面定义、改变台海现状”,甚至指为“并吞法”;连国民党都认为这法“矮化台湾”,“损害两岸和平共处”;这些反应,又让人觉得这法是“台海战争”法。

  然而,我们如果从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来看,则宋楚瑜说的“逼出来的”,恐怕最为传神,也最符合事实。有人戏称,正是阿扁钻“巧门”搞了个“防御性公投”,才点醒了北京也来个“防御性立法”。因此,与其说这法是为了“犯台”,不如说它是对过去几年台北玩弄“危险边缘游戏”的一道反作用力。当然,如果防御力道过猛,它也会是“危险边缘游戏”,甚至是“危险游戏”。这就是为什么它既可意味着“和平”,也可意味着“战争”。

  既然立法已不可免,做为台海两造的近邻,我们当然期待这法是意味着“和平”,而非意味着“战争”。

  就目前为止北京所释放出来的信息看,立即就从负面角度看待反分裂法,不仅可能对北京不公,对“反台独、爱和平”的台湾广大老百姓而言,最终也可能是自摆乌龙。正如政协发言人的反问,“你们还没有看到这部法律,怎能说会伤害两岸关系?”

  如果确实有如北京所透露的,是要“尽最大努力维护两岸和平”,又与美国、日本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则其出发点便是“避战”,便是以法律形式维持台海现状,即承认现状“不是分裂”。这其实是个很大的事情,因为它就等于承认了“中华民国”的法统继续存在于台湾是无损于“一个中国”的,这对于已经回归“中华民国宪法”的陈水扁政府以及一向强调“宪法一中”的泛蓝政党和支持民众来说,何异于天大喜讯?

  因此,对反分裂法的最重要观察点,便在于它高举“一个中国”、强调“和平统一”之余,是否能不提“一国两制”;如果提了“一国两制”,是否能仅止于宣示主张而非立法规范。须知“一国”在台湾尚有“争取人心”的机会,“两制”则无疑要把人心搅得更加浮动,徒予台独势力可乘之机。

  “一国两制”在港澳实行几年下来,外界的狐疑基本消除。然而,要说港人已“当家”,少有疑义,要说“作主”了,则恐怕异议不少,而这正是台湾人心之所惧。北京既然一再宣示尊重台湾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便不能不研究如何有效解除台湾民众的疑虑。

  “扁宋会”后,陈水扁已成了独派“严打”对象,被媒体戏称为惨遭“独”打;如今内容未明的反分裂法,在台湾也没几人敢于不公开反对。有民调显示,高达82%的民众不赞成北京制订反分裂法做为武力犯台合法借口,也有高达74%民众不相信该法不会侵害台湾人民权益。台湾这样的民意,北京恐怕不能不重视。对于强调对台政策要“入岛入心”的北京新一代领导层来说,这些因素都不能不考虑,尤其是要防范台独基本教义派利用反分裂法再度挟持陈水扁和民进党。

  如果好好一个“和平法”因为互动的错误而沦为了“战争法”,那就真的太不幸了。

《联合早报》

<<< 两岸关系 <<< 两岸关系论坛


读者反馈 | 封面 | 新加坡 | 国际/中港台/东南亚 | 财经
体育 | IT | 社论/言论/天下事 | 副刊

新加坡报业控股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