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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制度漏洞
防堵制度漏洞

李气虹 (2007-11-22)

  中国总理温家宝本周一在新加坡重申,将安排49亿元(人民币,下同,约9亿8000万新元)建设廉租房,好让买不起房者或者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能够租住;其次是建设经济适用房,面向工资不高的中产人士。政府将确保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以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笔者上周与一批外国驻华记者到江西省会南昌市一家获分配廉租房的“典型”家庭参观采访。50岁的钟国祥,因小儿麻痹症没有工作,每月领取政府发给3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其妻周利朋的小儿麻痹症较轻微,获政府安排看守公厕,每月工资600元。2005年7月,南昌市政府买下一套62平方米、两室一厅的二手住房,让夫妻俩与两儿一女租住,每月租金12元。

  南昌自1997年开始推行廉租房制度,目前分成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两种。据了解,像钟国祥一家获得政府实物配租的“特别困难”家庭有287户,全市廉租房制度受益家庭达1万6917户。据了解,申请廉租房资格必须经过街道、区、市三级政府审核,同时三次张榜公告,听取社区民众的意见。受惠家庭的经济状况如果改善,政府可以收回房屋,再分配给其他需要的困难家庭。

  南昌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自1999年开始推行,至上月底已有超过2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申请购买者同样必须经过三级审核,再举行公开摇号确认购买资格。以一家三口计算,南昌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受惠人口超过11万人,约占全市484万总人口的2.28%。

  中国政府自1998年推行住房改革以来,虽然考虑到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但十年来未能根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有人分析,由于全民买房心理推高房价,土地买卖成为政府最大财政收入和拉动地方GDP数据的主要因素,地方政府缺乏建设廉租房的诱因。

  其次,政府未将廉租房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缺乏专项的建设资金。再就是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混为一谈,经适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但购买者的资格认定模糊,使地方官员有了权力寻租的空间。经适房的转售更引发是否公平的问题,而真正低收入者依然买不起。最后,廉租房缺乏退出机制,长期被人一次性占用,效用低下。

  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两个月前国务院出台的新政策,把廉租房列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经适房退居第二位,保障对象也开始收缩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中央政府规定地方政府必须从财政拨款,或把10%以上的卖地净收益投入建设廉租房。

  这项调整,无疑使中国保障性住房政策更加健全,却不一定意味着政策从此完善。如何确保地方政府落实新政策,如何有效监督地方官员不会从审核分配廉租房和经适房中谋利,并非易事。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最近清查发现,超过1000套廉租房被公务员违规占用,便是一例。

  据说,中国政府准备把南昌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施经验在全国推广,但在对官员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之前,中国保障性住房政策能否根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仍不容乐观。

《联合早报》
(编辑:黄秀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