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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和谐整治“群租”
应和谐整治“群租”

何惜薇 (2007-10-10)

  10月初,出席上海市特殊奥运会开幕式的各地人士,纷纷以“壮观”一词来总结对这个典礼的观后感,著名作曲家谭盾甚至说它的组织“极为专业、严密,堪比奥斯卡颁奖典礼”。

  不过,正当大家谈论着上海市如何以智障者这个弱势群体的需求为本,通过行动诠释特奥开幕式“和谐,人类的共同梦想”主题的同时,《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却犹如棒头一击,偏离了盛赞的“主旋律”。

  这则报道以“‘和谐社会’里无居所”(No Place to Live in Harmonious Society)为题,突出在中国努力创建和谐社会之际,上海“政府人”却没用“和谐”的方法去整治“群租”的现象。

  所谓群租,就是把原有的房间进行分隔,形成一个个较小的“鸽子笼”,然后分租给互不相识的人,这些租户以从外地到城市打工者居多。据报道,100多平方公尺的房子可分隔成七八个“鸽子笼”,以容纳10多人,各个“鸽子笼”前只有不到两公尺的走廊间隔,室内因此显得阴暗和潮湿。业内人士估计,目前群租占整个租赁市场的5%至10%。

  为取缔“群租”现象,上海普陀区“群租整治小组”上月初率先闯入“群租大本营”中远两湾城楼盘,对55套、近6000平方公尺的“群租房”进行突击整治。从电视新闻画面可看到,由公安、工商和卫生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行动小组,拆除了间隔墙,并把租户的行李弃置于门外,令租户落荒而逃。

  诚然,“群租”现象是不少上海以及北京等城市市民的“心头大患”,人满为患的住宅缺乏足够生活空间和基本设施(如电梯),自然充斥着消防、卫生、安全等隐患。沪上政府近年来大举整治群租现象,按理也不为过。

  问题的关键是,各大城市的房价和房租居高不下,令刚刚从外地进城打拼的人承担不起。加上他们又希望能住在离工作地点不太远的地方,以节省交通费,“群租”现象应运而生。

  强行驱赶“群租族”、禁止屋主把房子分租给太多人,这么做是切断了供应源头,可是却没改变仍有不少人需要廉租房的事实。只要市场上仍有对廉租房的需求,就还是会有人想方设法去满足这些需求牟利。换言之,把“群租族”从一个住宅区赶出去,也不过是把他们赶到另一个住宅区甚至是大街小巷去。

  因此,如何确保外地工人找到便利、便宜的居所,远比如何有效治理“群租”来得重要,但也更为棘手。也许有人会说,只要立法规定雇用外地人的雇主为他提供合适的住宿,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但是别忘了立法往往比执法来得容易。

  在新加坡这么一个弹丸小国里,虽然政府规定聘有外劳的雇主须为员工提供合适的住宿,还是不时有人触犯有关工作准证条例,最近甚至有外劳住到公厕里头的案例。在中国这么一个泱泱大国内,要有效执法更不是件容易的事。再说,外地工人为了保住饭碗,恐怕也不会把雇主没提供合适居所的行径向执法者举报。

  不少网民都指出治理“群租”问题是为部分人的“舒适权”去剥夺“群租客”的“生存权”,这么做就并不“和谐”。不久前,浦东新区建设和改造了一批专为外来工人集中居住的“蓝领公寓”,除提供浴室和食堂等基本设备,还设乒乓房、流动电影放映间和图书阅览室等,每人每月的租金约100元。这样的做法相对“和谐”,相信也更能满足外地员工的需求,虽或许会浮现持续管理等问题,却不失为值得鼓励的举措。

《联合早报》
(编辑:黄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