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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电视 一尘不染
壹电视 一尘不染
庄慧良(2011-09-25)
壹电视新闻台8月29日正式在台湾中华电信MOD(Multimedia on Demand)56频道亮相,播出的新闻内容被评为“中规中矩”,有无线电视台的稳重,少了有线新闻台的琐碎化,民生消费和国际新闻丰富些,整体而言,既不劲爆,也无特别出色之处。
对此,(台湾)媒体观察基金会董事长、中正大学传播学系副教授管中祥认为,这进一步印证了“壹传媒是个市场导向的媒体!《苹果日报》的‘动新闻’也收敛了!”。
他在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壹传媒是商业媒体,必须随市场压力做调整,事实上,台湾的《苹果日报》跟香港的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但它做了这样的调整,反映台湾市场对壹传媒膻色腥作风的不认同。”
不过,壹传媒的转变主要还是为取得“壹电视”的执照。
“壹电视”创台一波三折
香港壹传媒旗下的《壹周刊》和《苹果日报》分别在2001年、2003年登台,膻色腥的八卦议题、夸张耸动的标题、充满血腥与情色的照片,以及贴近民众,丰富的生活信息,迅速在台攻城略地,短短几年就成为台湾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和杂志,对台湾新闻生态造成重大冲击。
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不以此为满足,他看准台湾电视节目质量低落,观众长期不满,政府无所作为,决定挥军电视界,然而“壹电视”命运多舛。
2008年底,黎智英欲买下《中国时报》集团的“中视”和“中天”电视台,不料最后一刻,杀出旺旺集团这个程咬金,几乎煮熟的鸭子飞了,他转而洽购“年代”和“八大”等有线电视台,但对方抬高价码,无疾而终。
之后,黎智英决定自行成立“壹电视”,他延揽了台湾总统马英九的重要幕僚、国民党前秘书长金溥聪担任“壹电视”行政总裁,建立700人的电视团队,成立300人动画团队,不惜血本建置最先进的数字化制播环境,但数月后,金溥聪因反对动画新闻大量运用在社会新闻上,双方理念不合,金于是求去。
兵强马壮的“壹电视”来势汹汹,一口气就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申请五张电视执照,结果踢到铁板,出师不利。
NCC认为,通讯传播基本法规定“通讯传播应维护人性尊严、尊重弱势权益、促进多元文化均衡发展”,但是,‘壹电视’提供的新闻台样带内容与呈现方式,明显违反上述核心价值。
尤其是“壹电视”的动画新闻多以社会案件为主,NCC发言人陈正仓当时就直指其动画新闻不断揣摩被害者心态做法,“把被害者的遭遇重新表演一次,你心里舒服吗?”《苹果日报》的“动新闻”以戏剧演绎、模拟的方式呈现,先后引起10多个公民团体的抗议。
由于壹传媒长期形象不佳,“动新闻”又太具争议性,在民气可用下,NCC罕见地挺起腰杆,尽管“壹电视”新闻台一次又一次提出申请,就是不批。
没有电视台执照,“壹电视”终究只是空中楼阁。但山不转,路转,“壹电视”找到NCC和广播电视法等都管不到的地带——网络电视,于去年7月30日大张旗鼓在网络开播,但带宽不敷使用,且带宽成本一个月就要上千万元(台币,下同),计划受挫。
去年底,黎智英再出奇招,免费发放送机顶盒,光是机顶盒成本就逾百亿元。目前机顶盒用户数已达40万,但和有线电视台450万收视户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壹电视每个月烧掉一亿元,形同每天烧一台Benz(马赛地)!”电视台业者向本报这么说。
《财讯》引述香港壹传媒公布的财报指出,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由于电视和网络亏损1.68亿港元(约2600万新元),全年只赚了3.18亿港元;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的财报更显示,该集团由盈转亏,亏了1973万港元,其前半年度有7600万港元的获利,显示壹传媒从去年第四季后收益减少了9573万港元,最主要就是网络业务和“壹电视”大幅亏损,拖累了整个集团的营运表现。
黎智英许诺:成立跨媒体伦理委员会检验“壹电视”内容
黎智英意识到问题非同小可,去年底接受《今周刊》专访时说:“我知道电视的重要性,它是直接进入家庭的,因此对家庭不适合的内容,我绝对不会做……除非我疯了,否则这些不适合的内容一旦放进电视,我只有死路一条。”
为了取得NCC的同意,黎智英今年7月20日不仅亲自赴NCC,对委员所提出的问题一一释疑,做出“性、暴力、裸露情节不做动画新闻”,甚至许下在六个月内成立前所未有的“跨媒体伦理委员会”等七大承诺,也提出“违反随时撤照”。
据报道,黎还向NCC表示,近来国际媒体大亨梅铎(James Murdoch)的媒体王国差点因监听丑闻崩解,令他深有所感,最后NCC通过发给“壹电视”新闻台执照。
NCC态度大逆转,除了“壹电视”响应社会要求外,和一些社会公益团体的负责人愿意出任“跨媒体伦理委员会”委员有关。
早在2009年,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简称台少盟)、励馨基金会等公民团体抗议《苹果日报》的“动新闻”时,就要求壹传媒提出自律机制,但壹传媒当时没有接受。
时移势易,如今壹传媒主动建议,受邀担任“跨媒体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台少盟秘书长叶大华予以肯定,“毕竟媒体多被财团垄断,‘壹电视’政策走在前面,这对其他财团有警惕作用,若其能扮演专业角色,可能造成媒体生态的改变。”
同时受邀出任委员的管中祥认为,全世界没有这样“跨媒体”的自律委员会机构,因为每个媒体的特性不同,规范不同,尺度也不同,这个承诺很奇怪,事实上连NCC也没有资格这样要求,“它可能急了”。
截至目前为止,“跨媒体伦理委员会”只开过一次谈话会商讨未来的运作方式,但尚无具体内容。
叶大华认为,虽然壹传媒三个媒体性质不尽相同,但他们希望动画新闻能有一致化的处理原则,“目前《苹果日报》的自律准则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可望在年底前正式运作。”
她也观察到“壹电视”的自律准则纲要“看起来比卫星公会的自律准则纲要更严格”。但台少盟偶尔仍会收到民众对《苹果日报》“动新闻”的申诉。
管中祥补充说,“我比较失望的是,壹传媒是比较有能力对政治人物作更多的监督和揭弊的媒体,但‘壹电视’似乎没有发挥这样的能力,媒体必须发挥监督的功能,对民主政治才有正面的发展。”
苹果狗仔跟拍被控 台法官:新闻自由受宪法保障
《苹果日报》狗仔队跟追事件闹上法庭,台湾大法官释宪裁定,为“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画出界限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7月29日对“狗仔跟追”作出裁定解释,明确指出,新闻记者跟追采访的事务,若是社会大众所关切、具有公益性、新闻价值,且依社会通念所能容忍,就具正当理由,不在“社会秩序维护法”(简称社维法)处罚之列。
这项释宪案首度对“新闻自由”与“公众人物隐私权”画出界限,并揭示新闻自由受宪法保障。
此事源于《苹果日报》记者王炜博为采访名模孙正华与神通集团少东苗华斌的结婚消息整日跟拍,苗报案,警方依社维法“无正当理由,跟追他人,经劝阻不听”裁罚1500元(台币,约62新元),王不服气,向法院声明异议不成,声请释宪。
在大法官作出释宪案之前,司法院曾于6月16日召开宪法法庭,这是宪法法庭首次为个人释宪案召开言词辩论庭,司法院官网还破天荒直播近9个小时。
法官裁决引发议论
以膻色腥起家的香港壹传媒将媒体定位为“商品”,它在2000年初登台,高擎“新闻自由”大旗,引进狗仔队文化,彻底贯彻“市场导向新闻学”。
不可讳言,狗仔队的做法的确满足民众偷窥名人隐私的心理,也揭露了一些政商名流“不为人知”的一面。但是,狗仔队紧追不舍的做法不仅令被跟追者不胜其烦,其不择手段取得“新闻”,实质是为了“商业利益”。
宪法法庭辩论社维法处罚狗仔跟拍是否违宪,因此颇具参考意义。
社维法主管机关内政部代表、参事刘文仕举英国前王妃黛安娜为例,指公众人物应该受到更多的检验,但不表示应像电影《楚门的世界》(1998年美国电影 "The Truman Show"),随时受到监视,孙苗两人并非英国皇室威廉与凯特,仍应保有隐私。他认为,相较其他国家将跟追行为刑罚化,社维法只裁罚3000元,简直是“拿弹弓射酷斯拉”。
《苹果日报》代表尤博祥律师则以前总统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的“三井宴”(赵涉及股票内线交易案)反驳说,若非持续跟拍,焉知这场饮宴和公益有关?
与会的政治大学传播系教授翁秀琪、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李念祖等人则倾向反对以社维法限制新闻自由,主张透过诉讼到法院解决,而非由行政机关裁罚或限制。
大法官释宪结果裁定,以社维法处罚狗仔跟拍并未违宪。此间传播学者和台湾新闻记者协会认为,此一释宪案将狗仔跟拍是否具正当理由的权力交给警察,即使短期内没有太大影响,难保日后有政治人物滥用,不利台湾的新闻自由发展。
壹传媒“跨媒体伦理委员会”成员透露,释宪案虽已出炉,但壹传媒坚持公众人物没有隐私,“为了真相,不惜游走法律边缘,即使被罚,也在所不惜。”
壹传媒许下的主要承诺
●壹传媒集团将在取得执照后的六个月内成立跨媒体伦理委员会,视媒体性质加强新闻伦理的监督。
●应制定引用网络消息为新闻来源之在线新闻(含国内及国际)制播规范,并于8月1日前提送(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备查。
●性、暴力、裸露情节不做动画新闻。
●审慎运用动画,以真实呈现为原则,不替当事人配音,且须经查证,确信情节属实,才能制作动画。
chuanghl@sph.com.sg
《联合早报》 (编辑:黄秀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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