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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001)
我国禁止荷兰肉类等入口 家禽和家禽肉类不受影响政府基于荷兰的牛、羊和猪只感染口蹄疫,禁止入口荷兰肉类、牛奶和乳制品。不过,荷兰出口的家禽和家禽肉类不受禁令影响。 农业食品与兽医局昨天发表文告说,禁止入口的肉类主要是猪肉、牛肉、羊肉和鹿肉。牛肉早在欧洲爆发疯牛症之后就禁止入口到我国。羊肉和鹿肉则在去年被禁止入口。 环境发展部则早在本月初就已禁止荷兰的牛奶和乳制品入口我国。这些产品包括经巴氏消毒(pasteurised)的牛奶、乳酪、酸乳酪、雪糕和牛油。 蛋黄酱、巧克力、饼干、淡炼乳、消毒牛奶和经超热处理的牛奶不受影响。其他由双重巴氏消毒牛奶和酸牛奶制成的乳制品,也没有受影响。 荷兰入口的肉类只占本地需求量一成 农兽局保证,本地仍然有足够的肉类、牛奶和乳制品供应。荷兰入口的肉类、牛奶和乳制品,只占本地需求量的一成左右。 本地最大的牛奶和乳制品供应国是澳洲和纽西兰。去年,本地市场上7.6%的牛奶和乳制品进口自荷兰。 去年,本地进口了31万8000头猪,2万8000公吨冷冻猪肉和2万4000公吨冷藏猪肉。其中价值2000万元、7000公吨的冷冻猪肉进口自荷兰,占本地猪肉市场的9.6%。 本地的猪只主要进口自印尼。冷藏猪肉主要进口自澳洲。丹麦、纽西兰和美国也出口冷藏猪肉到本地来。冷冻猪肉则进口自澳洲、中国、丹麦、瑞典、德国、加拿大、美国、比利时和匈牙利。 农兽局说,本地禁止进口的冷冻猪肉主要用作加工食品,对本地猪肉市场影响不大。其他冷冻猪肉出口国可以填补这个空缺。 《联合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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