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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为什么成了送不走的瘟神?
矿难:为什么成了送不走的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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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9)
河南新安寺沟煤矿“12·2”发生透水事故,7日进入第6天,事故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当日下午对记者说,抢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井下已实施通风,水位下降明显,各项救援措施在有序推进。到记者17时发稿时,42名矿工被困井下已达115个小时,但仍生死不明。就在新安矿难还在抢救之时,12月7日15时30分左右,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煤矿井下发生重大爆炸事故。爆炸发生不久,有82人安全升井,井下仍有104人。
这两起矿难如果发生在以前,好象也不算什么事。但它们的连续发生,却是在中央政府严厉整顿煤矿生产之后。这就不能不令人深思:为什么矿难成了中国一个送不走的瘟神?全局的事情我等小辈不了解,但从知道的一些情况揣测,是不是有以下问题:
一、煤矿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欠账太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解决煤矿的问题也不是一日之功。虽然是央政府近来加大了冶理的力度,但是基础设施的投入却不是三天二日就可以见到成效的。
二、注重了私营中小煤矿,忽视了国有大型煤矿。近日出事的都是国有大煤矿,这一点说明,在一边“杀”声中。中小私营煤矿关的关、停的停,出事的概率自然就少了。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大型煤矿存在着与中小煤矿同样的问题: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忽视矿工基本安全保障等。忽视国有煤矿的这些问题,其结果,只能是中小煤矿矿难在国有在型煤矿的再现。
三,最重要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在无度追求高利润的情况下,煤矿在安全上投入多少、如何投入,没有任何制约,完全有煤矿自己说了算。这是发生矿难的根本问题所在。要有效制止矿难,国家必须研究法律、法规,形成对安全投入的强制机制。
总之,过去把矿难仅仅归究于“官煤勾结”,是有点简单化了。
山东 海山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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