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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结构的变迁看中国住房问题
从消费结构的变迁看中国住房问题
[1226]
(2006-05-25)
在谈消费结构前,我们先看看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对消费结构的研究情况,西方经济学中消费结构,主要是指居民的各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关于老百姓把钱花在哪里的问题,经济学家研究消费结构主要采用恩格尔系数这个概念,也就是看老百姓用将多少钱用于吃饭,其实这个指标相当狭隘,对研究今天现在很多经济问题基本上不具备任何意义,我主张用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这个概念来研究居民的消费结构更合适,居民必需品消费系数是指居民生活中必需品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也就是老百姓将多少钱用于生活必需品的消费上,必需品主要是指吃饭,穿衣,住房,医疗,基础教育几项,当居民这几项支出在居民总消费中所占的比例越低时,居民的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也就越低,同时代表居民的生活保障程度就越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保障更是一种对生存的保障。
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是反映居民生活保障情况的重要指标,当居民的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越低表示居民可以用自己很少一部分钱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而可以将大部分收入用于对其他各方面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上,反之,如果居民的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很低,则自己收入的大部分将用于保障自己的最基本生活。
从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的定义上,我们可能会认为居民必需品消费系数是由居民的个人收入决定的,但这只是在个体上的体现,当从整体上来看时,就会发现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更大程度上是由国家的经济政策决定的,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伴随这二十多年的是居民必需品消费系数基本上呈上升趋势,中国老百姓比以前富裕了,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生活保障水平却在降低,老百姓对生活的忧虑更大了,当这种忧虑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时,国民可以将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而当对生活的忧虑严重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影响到社会整体的稳定。如果说在98年以前中国的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是徘徊上升,甚至较改革开放初有所下降的话,那么伴随98年中国的教育,医疗,住房“三大改革”的实行,中国居民的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发生的则是直线上升,因为改革后中国老百姓的工资基本没有发生变化,非生活必需商品的价格也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而中国的医疗,住房,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的住房价格,几乎是年年攀升,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严重扭曲,中国的居民必须将更多的收入用于对自己最基本生活的保障上,也就是中国的老百姓以前是为了生活而奔波,现在是为了生存而奔波。“三改”过后,经过七八年的积累,特别是随着医疗和住房价格的升高,居民关于生活必需品和非生活必须品的消费矛盾已经发展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2005年关于改革的全民大反思伴随着郎咸平的离职而告一段落,讨论的声音虽然弱了下来,但面临的问题仍然存在,并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对此中央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改革不能倒退,倒退没有出路,的确,改革是不能倒退,但政府必须正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我们的改革进行适当的调整,才可以解决改革以来所积累的社会矛盾。
中国现在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系数的陡然提高,超出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并且由于经济秩序的混乱,这种提高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不合理的程度,老百姓自己的收入用于维持基本的生存都出现了困难,主要表现在买起房,看不起病,老百姓对生活的忧虑感增加了,并且按现在的住房价格,中国的城市居民将面临着破产的危险,为了抑制房价上涨的问题,国务院继“国八点”之后又出台了“国六点”而这些措施虽然在打击住房投机上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被严重扭曲的居民消费结构,因为住房问题从根本上讲并不是开发商的问题,也不是投机者的问题,而是中国改革所带来的问题,也是在98年实行激进式改革时并没有建立好相应的配套措施而必然出现的问题,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将由于98年的激进改革而严重扭曲了的消费结构进行一定程度的矫正,使其降到老百姓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具体来讲就是要在宏观上对中国的商品价格做一个大的调整,即降低住房,医疗等生活必须品的价格,让老百姓住的起房,看的起病,保障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对于非生活必需商品的价格,则采取相对高价的政策,老百姓可以量力购买,只有这样才可以彻底解决现在面临的社会矛盾。
政府需要维护的是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国家来说,房地产商和老百姓,手心手背都是肉,既要保证开发商的利益,更要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中国政府现在一方面打压房价上涨,另一方面保证住房不降价,表面上好像是照顾了房地产商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是伤害了他们的利益,因为现在的高房价是老百姓承受不起的,按照现在价格,住房市场是不能实现均衡的,现在的住房市场实际上是一种不完全市场,现在住房价格的上涨是因为地方政府利益保护,国外游资投机,国内非法获取利益者利用住房洗钱,开发商与购房者信息不对称等短期因素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实质性供求关系对住房价格的调节作用,这种短期作用只能推迟市场均衡的实现,而不能最终阻止市场均衡的实现,而市场最终必然要达到均衡,住房的价格最终也是要降下来的,当市场实现均衡的时候,住房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也就将显现出来,因此中国政府必须在住房泡沫破裂之前制定实质性经济政策,将住房泡沫化解,因此中央在制定经济政策的时候不能因为要照顾开发商的短期利益而“投鼠忌器”,更不能为了维护政府的改革形象而“讳疾忌医”, 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改变老百姓的消费结构,对老百姓有利的同时对住房开发商也是有利的,实际是在为他们制造一条退路,一条避免房市崩溃后的活路,这不仅不是对改革的否定,更不是改革的倒退,而是对改革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解决,也就是哲学上所讲的否定之否定,其实质是对改革的肯定。
景德镇陶瓷学院 高连奎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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